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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商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20%税率缴纳个税。

为促进改革开放、吸引外商投资,我国自1994年起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我国正在逐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取消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税的政策,有利于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还能够堵塞税收漏洞,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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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社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黎莉 校审 方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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