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6点,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出发,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在这其中,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是执行干警谷志闯的重点关注对象——三名申请执行人因轻信网上“代申请廉租房”信息,将多年积蓄作为“请托款”转给被执行人,结果名额没拿到,钱也一去不回。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申报财产、不履行义务,电话长期处于失联状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谷志闯和团队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信息全部为零,案件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现实困难。
但面对三名申请人焦急的等待,团队干警没有退缩,而是主动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所在的老旧小区做现场摸排。第一次去,敲门无人应答,但阳台上晾着的男式衬衫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里明显有人居住。第二次,干警们早上五点半就到了小区门口,六点左右,终于看见被执行人从单元门里走出来并购买了早餐。确认对方实际在此居住后,他们没有打草惊蛇,而是依法调取了其在早餐店的消费记录,通过进一步调查,锁定了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微信账户,近半年流水超过二十万元。
攻坚行动当日,根据前期摸排情况,被执行人很快被拘传至执行局,但态度依然强硬,声称“没钱可还”。执行干警没有与其过多纠缠,直接将完整的消费流水摆在面前,明确告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长期逃避执行,已符合司法拘留条件,若不当场履行,将依法启动拒执罪线索移送程序。
面对铁证和法律威慑,被执行人最终低下了头,当场联系亲友筹款,将三名申请人的“请托款”全部履行完毕。三个在执案件一并解决,申请人的“血汗钱”终于追了回来。
华龙区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无论是申请廉租房、子女入学还是解决就业,务必通过正规法定渠道办理,切勿轻信任何形式的“收钱办事”“内部渠道”等信息。法律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但不会为“走捷径”的侥幸心理买单。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避免陷入“人财两空”的维权困境。
期数丨2607
供稿丨执行局 谷志闯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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