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深圳的王先生 发文晒判决书,显示刘晓庆330万借贷纠纷案二审败诉。据悉,8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庆借贷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这位知名演员需在未实缴的340万元出资范围内,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020年,该公司借款330万未还。2025年一审认定,刘晓庆作为原股东,340万认缴出资分文未缴,需在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她不服上诉,又审了8个月,最终还是败诉。

这场民间借贷纠纷始于6年前。2020年,王先生以个人名义出借给许某、刘晓庆珠宝公司330万元,根据当时签订的借条,还款期限为2021年3月30日。

判决书显示,2023年王先生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刘晓庆珠宝公司及许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该珠宝公司以及许某向王先生履行付款义务。

然而,因刘晓庆珠宝公司、许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2025年,王先生申请追加被告刘晓庆、宁波晓庆企业为被执行人,法院追加宁波晓庆企业为被执行人,驳回王先生的其他申请事项。王先生不服,遂提起本案诉讼。因此,该案系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由此形成王先生与刘晓庆对簿公堂的由来。

2025年5月,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偷税漏税。同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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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刘晓庆1950年10月出生于重庆,是中国内地女演员。代表作有《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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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鹿视频、大河报、荆楚网

编辑:李昊奇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