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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涉330万元借贷纠纷最新进展#】#刘晓庆败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近日,记者从当事人王先生处获悉,其与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刘晓庆珠宝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迎来最新进展。2026年8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驳回刘晓庆的上诉请求,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王先生称,这本是他与刘晓庆珠宝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他于2020年以个人名义出借给许某(刘晓庆珠宝公司法人)、刘晓庆珠宝公司共330万元,还款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彼时,刘晓庆尚担任该公司股东,并持有34%的股权,并于2021年4月退出该公司。因借款人许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王先生于2025年提起诉讼,申请追加刘晓庆等为被执行人。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刘晓庆作为刘晓庆珠宝公司未实缴出资的原股东,应在未实缴出资340万元范围内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25年5月,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偷税漏税。同年8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2025年3月,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刘晓庆人格权纠纷一案的判决书进行公告,要求刘晓庆珠宝公司停止在多个平台使用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并要求其赔偿刘晓庆损失69.5万元。截至目前,刘晓庆珠宝公司中关于“刘晓庆”“刘晓庆珠宝”的字样已不复存在。目前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