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赋能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措施》从保险保障、信贷融资、资本培育、场景创新、跨境出海、生态平台六大方面推出十二条举措,试图以金融工具为切口,破解低空经济“风险不可定价、资产难以抵押、跨境规则未打通”的产业堵点。
当前,前海已集聚低空经济重点企业239家。受访专家指出,在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将低空经济列为新兴支柱产业的背景下,前海此次打出的“金融组合拳”,不仅是地方产业扶持政策的升级,更被视为深港制度型开放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先行探索。
共保体资金池: 政府承担尾部风险,撬动保险机构入场
《措施》最引人注目的制度设计,是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共保体资金池。文件明确,鼓励保险机构以市场化原则组建共保体,对参与共保体且低空保险业务赔付率超100%的机构,按超出部分的50%给予风险损失补偿。
这一安排直指低空经济保险市场的核心矛盾——行业尚处早期,飞行数据不足、风险模型不成熟,单一保险机构往往“不敢保、不愿保”。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共保体资金池的实质是“政府承担尾部风险,换取保险机构进入前端市场”。他认为,若赔付数据积累后能形成可复制的精算模型,共保体可能从政策工具演变为市场化机制。
与此同时,《措施》要求保险机构围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工业级无人机等新型航空器及关键零部件,开发研发类、财产类、产品类、责任类、人才类五大类保险产品,覆盖机身损失、第三者责任、乘客人员等九个险种,贯穿研发、生产、运营全生命周期。
“入板即贷”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打通企业全周期融资
信贷融资方面,《措施》提出创新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开发人才贷、研发贷、低空产业集群贷等产品,对经备案的低空经济信贷产品不良贷款净损失给予50%补偿,每家银行每年最高50万元。同时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低空航空器联合租赁业务。
资本市场环节,《措施》明确依托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设立“前海低空经济专区”,创新推出“入板即贷”专项融资服务——企业在专区挂牌即可获得配套信贷支持,将股权市场信用背书转化为实际融资能力。文件还鼓励开展上市培育与跨境资本服务,梯次衔接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绿色通道”挂牌新三板,并探索与港交所建立低空经济企业上市快速通道。
田利辉认为,“入板即贷”直接对应早期企业最缺乏的信用增信环节,对缓解“融资难”具有针对性。但他同时提醒,对重资产、长周期的整机制造类企业而言,政策力度仍偏轻,难以替代大规模产业资本投入。
深港跨境保单互认: 为大湾区低空飞行网络打开制度通道
前海方案的差异化定位,集中体现在深港跨境金融安排上。《措施》提出鼓励深港澳保险机构开发跨境低空保险产品,探索跨境保单互认机制,对承保前海跨境“首条航线”的项目给予每个30万元奖励,高于境内“首飞”“首运营”项目每个20万元的标准。
企业出海方面,《措施》打出组合拳: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低空经济企业按保费50%补贴,每家每年最高20万元;支持企业开立前海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便利跨境资金收付;鼓励再保险机构加大风险分散功能,为企业出海提供保险保障。
田利辉将共保体资金池与跨境保单互认并列为“最具突破性”的制度安排。他表示,跨境保单互认直指深港制度差异下最关键的可保性障碍,意味着两地承保规则、理赔标准、监管认可开始实质性靠近。“首条航线奖励看似金额不大,实则具有强烈的规则示范意义,推动跨境飞行从个案审批向常态运营过渡,为大湾区低空飞行网络的形成打开制度通道。”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从体制改革视角评价了前海的试验田功能。他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前海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共保体资金池、打造“前海金码头”产融服务平台,意图在于让前海在低空经济领域走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前列,“在坚持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上把前海打造成为深港合作平台的改革试验田”。
彭澎进一步指出,深港在新质生产力培育上既有共同优势也有差异化作用,前者如大金融服务,后者如产业化、国际化、专业化平台。“前海是深港合作的排头兵,应该在低空经济等领域走在探索前列,更可以与香港北部都会区紧密合作,联手推动大湾区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
落地挑战: 数据积累、监管协调与产业成熟度三重考验
需要注意的是,《措施》落地仍面临多重挑战。田利辉分析,共保体的可持续性取决于赔付数据积累和机构长期意愿,跨境保单互认涉及监管协调和司法管辖,推进节奏可能慢于预期。此外,低空经济仍处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验证期,金融工具的效能终将受制于产业自身成熟速度。
彭澎也认为,前海要真正形成产业集聚高地,除金融支持外,还需在空域管控、专业人员培训、低空载人商业化运行、飞行汽车规则和保险模式等方面持续探索,“让低空经济产业更快形成社会化、商业化、规模化应用,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部分和前沿产业”。
在生态服务层面,《措施》提出发挥“前海金码头”功能,推动人才链、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并设立金融服务站点为重点园区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从政策设计逻辑看,前海并未走传统“财政直补”路线,而是以金融工具重构风险分担与资本形成机制。正如田利辉所言,与其他城市侧重产业园区、研发补贴、航线奖励相比,前海方案更强调制度型开放和金融规则对接,“差异化在于以深港协同为支点,试图成为低空经济金融标准的输出者,而非单纯的项目资助者”。
随着《措施》今日正式实施,前海能否以金融赋能撬动产业集聚,共保体模式能否演变为可持续的市场化机制,深港跨境保单互认能否取得实质性突破,仍有待市场检验。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罗曼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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