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出台以后,很多人最大的关注点就:房贷期限从30年延长到了40年。

但我认为,这恰恰不是这次房贷新政最重要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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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关注到了,这一次房地产信贷结合之前的新的预售制度的出台,实际上是一出台了一揽子的政策,重构整个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底层逻辑:房地产的风险到底由谁承担,购房人的风险怎么降低,开发商的风险怎么约束,银行的风险怎么控制,这些,都和以前已经完全不同。

过去出现的房子烂尾、房子不能交付的问题,跟过去房地产信贷体系的底层逻辑有很大的关系。

比如预售制度,过去开发商预售的门槛比较低,拿着购房人的钱去拍地、去做下一个项目,资金不断滚动,杠杆不断放大。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实际上形成了非常高的杠杆,但对购房人的保护几乎没有。通过提高预售的门槛,对购房人的保护比过去提高了很多。

总结起来,房地产金融的底层逻辑发生了这么几个变化:

第一个变化,首付和按揭贷款发放的时间变了。如果实行预售,首付和按揭贷款不是过去那样很早就进入开发商可以使用的资金体系,而是放在监管账户里,开发商不能随意动用。只有在项目达到竣工备案等条件以后,银行才能按照规定将相关资金拨付给开发商。

这意味着什么?就是你买房的钱,原则上要用在这个项目上,而不能拿着这个项目的钱再去拍地、再去干另外一个项目、再去不断加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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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过去房地产模式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预售制度加高杠杆形成了一种资金循环:用今天买房人的钱,去支撑明天的项目。一旦资金链断了,最后承担风险的往往是购房人。而现在让资金和项目更加对应,让风险和责任更加对应。这比简单地把房贷期限从30年延长到40年重要得多。

第二个变化,就是贷款期限。

很多人把30年变40年理解成一个硬性规定,好像以后所有人都可以贷款40年。

其实不是。贷款期限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硬性期限,银行还是要根据贷款人的实际情况,包括收入、年龄、偿还能力等因素来确定。

它真正增加的是购房人的选择权。你可以选择5年,也可以选择10年、20年、30年,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择更长的期限。如果你希望每个月的月供低一点,可以把期限拉长;如果你希望尽快还完贷款,可以选择更短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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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40年最大的意义不是鼓励大家加杠杆,而是给购房人增加一个降低月供压力的选择。加不加杠杆,最终还是取决于个人的收入、资产和偿还能力。

因此,把“30年变40年”简单理解成“鼓励大家买房”“鼓励大家加杠杆”,其实把这次政策看得太简单了。

第三个变化,我认为可能更加重要。

这几年大家一直在讨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一个人突然失业了,或者收入突然下降,暂时还不起房贷怎么办?过去的制度对于这种情况缺乏足够的弹性。还不上房贷,最后可能就是违约、法拍。但一个人在经济周期好的时候可以买得起房,并不意味着他在未来几十年里收入永远稳定。

这次政策变化给了银行和购房人更多的协商空间,可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通过暂停偿还本金、贷款展期等方式,来缓解阶段性的还款压力。

我甚至认为,未来还可以进一步探索:现在有些地方的房价已经出现了比较大幅度的调整,甚至出现房价跌破首付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内允许购房人暂时只偿还本金,甚至在特殊情况下阶段性减免或者暂停利息。

美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里,部分住房贷款存在“追索有限”的安排,房价跌破首付以后,购房人可能选择把房子交给银行。但中国的制度不一样,我们的住房贷款借款人承担的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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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一个人的房子已经大幅度跌破他的首付,他实际上已经承担了很大的资产损失。这个时候,如果还要求他按照原来的方式承担全部利息和本金压力,最后反而可能降低他的还款意愿。

在这个过程中,怎么在保护银行利益的同时,又降低购房人的阶段性风险,其实是未来房地产金融体系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

我一直认为,房地产的问题不能只看房价涨还是跌。

真正重要的问题是:风险由谁承担?开发商承担多少?银行承担多少?购房人承担多少?政府承担多少?

过去房地产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体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非常特殊的风险结构:开发商高杠杆,银行提供信贷,购房人承担长期按揭,而预售又把购房人的资金提前进入开发商的资金链。

在房地产高速上涨的时候,这套模式没有暴露出太大的问题,因为房价上涨可以覆盖很多风险。

但是当房地产进入调整周期以后,所有的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所以,现在房地产制度改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简单地把房贷期限从30年延长到40年,真正重要的是,重新构建房地产金融的底层逻辑:

让开发商不能无限制地利用预售资金加杠杆;让购房人的资金更加安全;让银行的信贷风险更加可控;同时也让购房人在遇到失业、收入下降、房价大幅调整的时候,有更多的缓冲空间和选择。

把这一次房贷新政和预售制度的变化放在一起看,你会发现一个政策一个明显的方向,是通过底层逻辑的变化,推动房地产从过去的“三高”模式,逐渐走向一个更加重视风险控制、资金监管和购房人权益保护的新模式。

这才是这一次房地产金融改革真正值得关注的地方。

房贷40年当然是一个变化,但它只是表面的变化。真正的变化,是房地产金融体系开始重新定义。

我认为,这才是这一次房地产新政最大的价值。它不是为了鼓励大家重新加杠杆买房,而是在为房地产的下一个周期、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重新搭建一套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