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浙江三时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时纪”)及衢州三时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三时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三时纪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衢州三时纪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本次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

本次合并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即三时纪吸收衢州三时纪,合并后三时纪继续存续,衢州三时纪解散并注销;三时纪吸收合并衢州三时纪后成为合并后公司(以下简称“合并后公司”)。衢州三时纪的全部资产、负债、证照、许可、业务以及人员均由合并后公司依法承继,附着于衢州三时纪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合并后公司依法享有及承担。本次合并前三时纪、衢州三时纪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公司承继。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将由合并后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每日:8:30-11:30, 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衢州三时纪

(1)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高新园区杜鹃路20号

(2)联系人:邵淑琴

(3)邮政编码:324000

(4)联系电话:18867548569

(5)邮箱:shaosq@zjtat.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衢州三时纪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