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披露,将正式开庭审理 海银财富 集资诈骗案。

第一天审理案号为“(2026)沪01刑初1号”,被告方为海银控股集团、五牛控股、韩宏伟、韩啸。

9月2日10:00(2026)沪01刑初3号,被告为姚洪升、祝欣刚、赵经纬;

9月3日10:00(2026)沪01刑初2号,被告为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王滇、黑盛控股有限公司。

三起案件案由均为集资诈骗罪

这意味着昔日的亿万身价的海银系背后实控人韩宏伟、韩啸父子,正式迎来法律的制裁。

高峰时期,海银财富业务覆盖80余座城市, 旗下拥有170余家分公司。员工规模超过2500人,其中理财师超1700多名,累计服务约15万高净值客户。

在刑法体系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制的是未经许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核心在于“未经批准”和“公开性”;而集资诈骗罪则在吸收资金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要求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即行为人在募集资金时便已明知无法归还,或对资金用途进行虚假陈述、肆意挥霍、转移隐匿。

鉴于 海银财富案件的影响以及716.9亿的涉案规模和近5万名的受害人数,已触及“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区间。

等待这些人的,将是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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