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角
我站在人民公园相亲角的梧桐树下,手里捏着女儿硬塞给我的那张A4纸,上面打印着几行字:女,56岁,事业单位退休,有房有车,无负担,欲寻6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男士为伴。纸边上被我的汗手攥得发软,字迹晕开了一点,像是要哭了。
周围全是举着纸牌的老人,有的把子女的征婚信息裱在硬纸板上挂在小树枝上,风一吹就哗啦啦转,像晾了一树花花绿绿的裤衩。我旁边的大爷举着一张塑封的“男,32岁,硕士,国企,有婚房”,见我站了半天没动静,凑过来搭话:“大妹子,给你自己征还是给孩子征?”
我没理他,把纸翻了个面朝里。女儿小蕾非让我来,说我退休三年了天天待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剧就是擦地板,整个人都带着一股樟脑丸味儿。“妈你出去走走嘛,就当逛公园了。”她把我送到门口,还往我包里塞了瓶矿泉水,“万一有合适的呢?我爸都走五年了,你还年轻呢。”
年轻。我站在一堆头发花白的老人中间,摸了摸自己脑后那个随手扎起来的发髻,早就没有年轻时那种黑亮的光泽了,碎发从皮筋里钻出来,毛绒绒的,像蒲公英快散架了。五十六岁,绝经六年,子宫已经安静得像一颗休眠的种子,关节在阴雨天会隐隐酸胀,看手机要摘掉眼镜凑很近,早上梳头时总会在梳子上发现一绺灰白相间的头发。年轻个鬼。
但我还是来了。可能是怕女儿失望,可能是自己也害怕那种每天醒来没有任何期待的感觉。退休后时间变得很粘稠,一天漫长得像一锅煮不干的粥,我试着去跳广场舞,去老年大学学国画,去社区做志愿者,最后都半途而废。那些事情像隔着一层毛玻璃,摸得到,碰不着。
相亲角的人越来越多,我往退了两步,让出一个位置给一个举着“女,29岁,海归”牌子的中年女人。她穿着碎花连衣裙,表情严肃得像是来招聘。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平底布鞋,鞋头沾了一点泥,大概是刚才踩到了浇花的水管子。
就是在那时候,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转过头,先看见一只很瘦的手,骨节分明,虎口处有一块淡褐色的老年斑。然后看见那张脸——眼角全是皱纹,像被揉过的纸,下巴瘦得有点尖,头发花白但梳得很整齐,三七分,鬓角剃得短短的。他穿着一件白色短袖衬衫,袖子卷到肘弯,露出小臂上一道旧疤痕,弯弯的,像个月牙。
我认识那道疤。那是高二那年夏天,我们翻学校围墙出去看电影,他从墙头跳下来时被铁丝网刮的,流了很多血,我用自己手帕给他按住,手帕上染了锈红色的印子,洗不掉了,后来他一直留着那块手帕。
“陈芳?”他叫我,声音比记忆里沉了很多,但那个尾音上扬的语调没变,像在问一个问题,又像已经确认了答案。
我张了张嘴,喉头有点紧。二十七年了。上次见他还是1999年,他站在我婚宴的酒店门口抽了一根烟,把烟屁股摁灭在花坛的泥土里,头也不回地走了。那时候他头发还是全黑的,肩膀比现在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夹克。那天晚上我妈跟我说,你别心软,他家那个条件,你跟了他一辈子翻不了身。
“周建国。”我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舌头有点涩,像是念一个很久没打开的箱子上的封条。
他笑了一下,眼角的皱纹堆得更深了。他手里也拿着一张纸,但叠得方方正正的放在裤兜里,露出的角上写着“男,57”几个字。他顺着我的目光看了一眼,把纸往兜里塞了塞:“我来帮我同事看的,他不好意思来。”顿了顿,“你呢?”
我也把那张A4纸往身后藏了藏:“我女儿让我来的。”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梧桐树上一只麻雀跳来跳去,翅膀扑棱棱扇下一片绒毛,飘飘荡荡落在我们之间的空气里。相亲角的人流从我们身边挤过去,有人撞了我一下,他下意识伸手扶了我的胳膊,又很快松开了。他手指的温度透过薄薄的衬衫袖子传过来,有点烫。
“你还好吗?”他问。
我们走到公园湖边的长椅上坐下。他买了一瓶冰红茶递给我,我拧开喝了一口,甜得发齁。他坐在长椅另一端,中间隔了大约一尺的距离,手肘撑在膝盖上,望着湖面上踩天鹅船的情侣。他跟我讲这些年的事:当年分手后他去了深圳打工,后来开了个小五金店,结了婚,有了儿子,老婆前年因为乳腺癌走了。儿子在杭州工作,让他过去一起住,他不愿意,一个人在老城区租了间一居室。前阵子邻居撺掇他来相亲角看看,“说一个人过不是个事。”
“你女儿多大了?”他问。
“二十九,结婚了,住得离我三站地铁。”我说,“你呢?儿子做什么的?”
“程序员,忙得很,一年回来两三次。”他低头抠了抠膝盖上的裤子,那是一条深灰色的休闲裤,膝盖处有点起球,“上个月他打电话说给我找了个老伴,视频让我看了,那女的比我小十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我说算了吧。”
他把冰红茶放在脚边,双手交握在膝盖上,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沉默了一会儿,他侧过头来看我:“你后来……过得好吗?”
我盯着湖面上那只慢吞吞踩水的天鹅船,桨叶搅出一圈圈扩大的波纹,碎了又聚,聚了又碎。我想起很多事,想起结婚那天他站在酒店门口抽烟的背影,想起婚后第三年我生小蕾时大出血,老公在产房外急得团团转,想起老公走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把电视开到最大声,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日子就像那条河,流着流着就过去了,没留下什么特别的痕迹。
“还行吧。”我说,“就那样。”
他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夕阳从梧桐叶子的缝隙里漏下来,在他白色衬衫上投下碎金一样的光斑。我突然注意到他衬衫左胸口袋里插着一支笔,蓝色的圆珠笔,笔帽上有一圈牙印——那是他的老习惯,想事情的时候咬笔帽。这个习惯居然留了快三十年。
“周建国,”我说,“你晚上有事吗?”
他愣了一下:“没有。”
“那去我那儿吃顿饭吧。”我说,“我买菜。”
他看着我,眼睛里有种很复杂的东西,像是惊讶,又像是释然。然后他站起来,把冰红茶的瓶子扔进垃圾桶,拍了拍裤子上并不存在的灰,说:“好。”
那顿饭我做了四个菜:西红柿炒蛋,清炒藕片,红烧排骨,还有一个紫菜蛋花汤。都是以前他爱吃的。他坐在我家餐桌前,拿起筷子的时候手微微抖了一下,夹起一块排骨咬了一口,半天没说话。我看着他的侧脸,灯光从上面打下来,他鬓角的白发有点刺眼,但他的耳廓还跟年轻时候一样,薄薄的,透光,能看到细细的毛细血管。
“咸了。”他说。
“我口味重。”我说。
他笑了一下,伸手抽了一张纸巾擦手,然后看着我:“陈芳,你一个人住这儿?”
“嗯。”我把汤碗推到他面前,“喝汤。”
吃完晚饭我收拾碗筷的时候,他站在厨房门口,靠着门框看我洗碗。水流哗哗的声音填满了沉默。我感觉到他的目光落在我后背上,沉甸甸的,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试探。我没有回头,只是洗碗的动作慢了下来,一个碗冲了好几遍水。
“今晚,”他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我能不能不走?”
我关掉水龙头。厨房里突然很安静,客厅的挂钟滴答滴答走着,冰箱嗡嗡响了一声。我转过身,湿着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看着他。他靠在门框上,双手插在裤兜里,但肩膀微微耸着,像是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沙发可以拉开当床。”我说。
他点了点头。
那个晚上我们其实没怎么睡。我把客房收拾出来铺了干净的床单,但他坐在客厅沙发上没动,我也坐在旁边。电视开着,放一部老掉牙的谍战剧,谁也没认真看。后来不知道是谁先伸手的,他的手指碰到我的手背,凉凉的,带着一点点粗糙的茧。我反手握住了他,掌心贴着掌心,能感觉到彼此脉搏的跳动,不紧不慢,像两条终于汇合的小溪。
“你手还是这么凉。”他说。
“你手还是这么热。”我说。
他把我拉过去,我靠在他肩膀上,闻到一股洗衣液的味道混着淡淡的老人味——不是难闻的那种,是皮肤在岁月里浸润久了自带的气息。他的手臂环过我的肩,手掌搁在我胳膊上,拇指轻轻摩挲着。我闭上眼,能听到他胸腔里的心跳声,沉沉的,一下一下,比我记忆里慢了很多,但很稳。
“陈芳,”他声音闷闷地响在我头顶,“当年对不起。”
我没说话,用额头蹭了蹭他的锁骨。
半夜我醒了一次,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躺在了沙发上,身上盖着他从客房抱出来的被子。他坐在沙发另一头,头靠在靠背上,睡着了,嘴巴微微张着,发出很轻的鼾声。月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照在他脸上,那些皱纹在暗光里反而淡了,看起来有点像三十七岁时的他——那时候我们在厂区电影院门口碰见,他叼着一根冰棍冲我笑,说“陈芳你头发又剪短了”,眼睛亮亮的。
我轻轻把手从被子里伸出去,碰了碰他的手。他动了动,没醒,但手指下意识地蜷起来,勾住了我的小指。勾得很松,像是怕捏碎了什么。
第二天早上我做早饭的时候,他在卫生间里洗漱,找到我的备用牙刷,刷得很认真,还刮了胡子——我不知道他哪来的刮胡刀,可能是从兜里掏出来的那种便携式的。他走到餐桌前坐下,头发上还带着水汽,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不少。桌上摆着白粥和咸鸭蛋,还有一小碟酱黄瓜。
他喝了一口粥,抬头看我:“陈芳,我想搬过来住。”
我剥鸭蛋的手停了停,蛋壳碎了,一小片掉进粥里。我用筷子把它夹出来,说:“这才第一天。”
“我知道。”他放下碗,“我就是想告诉你。你要觉得太快,我可以等。你要觉得不合适,我也可以走。”
窗户开着,早晨的风吹进来,带着楼下早点摊炸油条的香气。我看着他,他头发上那点水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撒了一层细细的糖霜。我把剥好的鸭蛋放进他碗里,蛋黄冒着油,澄黄澄黄的。
“把你这边的退了吧。”我说,“我那间客房空着也是空着。”
他笑了。那种笑跟昨晚不一样,整个脸都展开了,皱纹挤到眼角去,露出年轻时候的轮廓。他低头咬了一口鸭蛋,嘴角沾了一点点蛋黄,他用手背擦了擦,然后问我:“你绝经了?”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他突然问这个,有点窘:“嗯,六年了。”
他点点头:“那正好。我也没什么精力折腾了。咱俩就是搭个伴儿,早上一起喝粥,晚上一起看电视,行不行?”
我把粥碗端起来,热气扑在脸上,眼镜蒙了一层雾,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在等我的回答。窗外的阳光越来越亮了,照在餐桌的玻璃板上,反射出一圈温和的光晕,把两个碗两个碟子拢在里面,像是给它们画了个圈。
“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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