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绕不开的人生课题。我们一辈子辛苦打拼,攒下存款,买下房子,很多人默认自己打拼下来的财产,最终一定会有亲人接手。可现实当中,有一种情况正在慢慢走入大众视野:老人一辈子没有结婚生子,父母早早过世,兄弟姐妹也先一步离开人世,等到自己走完一生,身边竟没有一位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
最近浙江就发生了这样一件真实的案例,一名62岁的独居男子,悄然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他去世之后,没有子女、配偶继承房产,最后是自己的表妹出面,忙前忙后办完了所有丧葬事宜。可丧事办完,遗留下来的房子却引发了一个非常现实又扎心的法律难题:表妹尽心尽力安葬了逝者,她能不能顺理成章继承这套房产?
这件事一经传开,很快引发大量网友讨论。很多人看完案例之后才猛然惊醒,原来并不是只要有亲戚,就一定能够继承遗产;也不是谁出钱办了后事,谁就能理所应当拿走逝者留下的财产。今天我们就借着这件事,用普通人听得懂的大白话,把无人继承遗产、亲属安葬之后能不能分遗产、什么样的亲戚才有继承权、晚年独居该如何提前安排身后事等一系列大家关心的问题讲透彻。
事件回顾:62岁独居男子孤独离世,表妹扛起丧葬重任
事情发生在浙江某地,这名男子今年62岁,属于独居生活。一辈子没有娶妻生子,没有养育儿女。早些年,他的父母就已经相继去世。随着年岁增长,自己的哥哥姐姐也先后离世。等到男子晚年的时候,身边能够时常走动的直系亲人已经全部不在人世。
平日里男子一个人生活,日常的吃喝起居都靠自己照料。因为没有配偶和子女,生活当中遇到难处,大多时候只能自己扛过去。他和表妹之间一直保留着亲戚往来,两家平时也会偶尔走动,但是两个人并不在一起生活,表妹也并没有长期承担照料男子日常生活的责任。
后来男子在家中离世。当噩耗传来,已经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出面处理他的后事。在万般无奈之下,表妹主动站了出来。出于亲情,表妹承担起了逝者全部丧葬相关工作。从联系殡仪馆、选购墓地、办理死亡证明、注销户籍,再到操办葬礼,所有大大小小繁琐的事情,基本都是表妹一手张罗,丧葬产生的各项开销,也是表妹先行垫付。
一场葬礼办完,表妹也算尽到了作为亲戚最后的情分。丧事落定之后,大家自然把目光投向男子名下留下的一套房产。这套房子是男子生前合法购置下来的个人财产,也是他这辈子留下最主要的遗产。
很多普通人第一反应就是:逝者身边没有更近的亲人,表妹辛辛苦苦出钱出力办完后事,房子理所应当就该归表妹所有。
可当表妹带着相关材料,想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的时候,却遇到了一道跨不过去的门槛。相关工作人员告知表妹,按照我国现行的民法典规定,表妹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仅凭自己办理丧事这件事,不能够直接继承这套房子。
这一个结果,让不少人感到意外,表妹本人一时间也难以接受。自己出于亲情,放下手头的事情,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安葬表哥,最后却没有资格继承表哥留下的房产。
那么问题来了,这套无人继承的房子最后到底会怎么处理?表妹垫付的丧葬费又能不能拿回来?
先搞懂:什么是法定继承人,你的亲戚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很多人对于遗产继承一直存在认知误区。不少人以为只要沾亲带故,就拥有继承资格。还有人认为谁帮忙养老送终,财产就给谁。事实上继承这件事,有非常清晰、严格的法律划分,并不是依靠人情来判定归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继承,首先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共三类:配偶、子女、父母。
简单来说就是你的老公或者老婆,你生的孩子,还有你的爸爸妈妈。只要这当中还有任何一个人在世,那么遗产优先就由第一顺序的人来分。第二顺序的亲人,一分钱都分不到。
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样是三类: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通俗来讲就是你的亲哥哥、亲姐姐、亲弟弟、亲妹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只有当第一顺序继承人一个都没有的时候,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
讲到这里,大家就能够明白本次案例当中核心矛盾点在哪里。
这名62岁男子,无配偶,无子女,父母早已过世。再加上他的兄弟姐妹也全部去世。也就是说,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已经一个不剩。
那么表妹属于哪一类?表妹是男子舅舅或者姨妈家的女儿,属于旁系血亲,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表亲。不管是表妹、表哥、表姐、表弟,所有表亲,都不在法定第一、第二继承人名单里面。
换句话讲,在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之下,表妹本来就没有继承表哥遗产的法定权利。并不是她去办了葬礼,法律就自动新增一份继承权给她。
读到这里很多人心里会不平衡:表妹出钱出力安葬逝者,付出了实实在在成本,最后却什么都得不到,难道所有付出都白费了吗?
这里大家不用过度焦虑,出力安葬不等于可以继承房产,但是垫付出去的丧葬费,法律层面是支持表妹拿回这笔钱的。
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如果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在遗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之前,处理死者丧葬事宜产生的费用,是可以优先从逝者的遗产当中扣除,先行返还给垫付费用的人。
放到这个案例里面就是,表妹花掉的丧葬费,可以从这套房子处置之后得到的钱款当中,把自己垫付的钱拿回来。剩下房屋变卖之后多余出来的钱款,就变成无人继承财产。
无人继承的房产,最终归宿到底是哪里
当一个人离世之后,既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生前也没有写下有效的遗嘱把房子赠送给其他人,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么这份遗产,就属于无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有明文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放到浙江这起案例,男子名下这套房产,扣除丧葬费等必要开销后,剩余部分最终将会收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表妹拿不到房屋的所有权。
这个结果,很多普通老百姓在情感上很难接受。不少网友提出疑问:亲戚之间本来就有亲情,表妹出手安葬亲人,本身就是一份难得情义,法律为什么不能酌情把房产判给表妹?
法律这样规定,并不是不近人情。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这件事。
第一,继承权是法定权利,不能够随意扩大范围。
如果只要是远房亲戚,谁办了丧事,谁就能够继承遗产。那么往后很容易出现一系列纠纷。部分远亲为了争夺独居老人留下的房产,抢着去办丧事,老人晚年无人照料,死后大家却争先恐后抢财产。最后反而会引发更多家庭矛盾。法律划定清晰继承人范围,本质上也是为了规避遗产争夺乱象。
第二,安葬逝者属于道德层面的情义,不等同于财产交换。
表妹安葬表哥,出发点是亲情道义,这份行为值得肯定和赞扬,道义值得鼓励,但是道义不能直接兑换房产所有权。金钱财产的继承,还是要依照法律框架执行。
当然,这件事并不是没有另外一条出路。如果这名男子,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时候,提前立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写明在自己去世以后,名下这套房产赠与表妹。或者双方签署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表妹负责照料老人晚年生活,老人过世之后房产归表妹所有。那么最后表妹就能够顺利拿到房产。
但是在本起事件中,男子生前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以及遗赠扶养协议。所以表妹就失去了通过遗嘱获得房产的机会。
由案例延伸,普通人最容易踩坑的几个继承误区
这件事曝光之后,之所以能引起大范围的共鸣,核心原因就是很多独居、单身、丁克群体,开始意识到身后财产安排这件事和自己息息相关。结合本次事件,我们梳理几个生活当中最常见,但是却非常容易出错的继承误区。
误区一:我只要还有亲戚在世,我的财产就一定有人继承
很多人心里默认,自己就算没有孩子,还有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不在了,还有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表兄弟姐妹。这些亲戚到时候自然可以继承自己的房子。
这里必须提醒大家,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全都不属于法定的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正常情况下,他们没有直接继承你遗产的资格。
这里补充一条民法典里面的代位继承新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很多人看完这条,以为侄子侄女从此就可以直接继承全部遗产。这里一定要分清边界,这条代位继承,生效有一个大前提:只有当你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并且兄弟姐妹比你先走一步,侄子侄女才可以代位继承原本属于你兄弟姐妹那一份遗产。
举一个例子,你没有配偶子女父母,还有一个亲姐姐。姐姐先去世,姐姐的孩子也就是你的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你的遗产。但是如果你连兄弟姐妹都没有,这条法规也就没有适用的余地。就如同本次案例当中,男子兄弟姐妹已经全部离世,表妹自然也无法依靠代位继承拿到房产。
误区二:谁给我养老送终,房子就自动归谁
不少单身独居老人,晚年的时候由邻居、远房亲戚、朋友照顾。老人心里口头承诺,等我走了房子就送给你。等到老人去世,口头承诺基本不作数。
口头遗嘱想要生效,有着非常严苛的条件,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而且只能在危急情况之下订立。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失效。想要让照顾你的人顺利拿到房产,最稳妥的方式就是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级,高于普通遗嘱,也高于法定继承。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简单来讲,对方负责你的养老生活、照料起居,直到你去世,之后按照协议获得你的房产财产。这份协议白纸黑字签好,双方权益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误区三:晚年不用着急立遗嘱,等到重病再安排也来得及
很多人忌讳提前谈身后事,总觉得立遗嘱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身体硬朗的时候迟迟不肯规划遗产,等到突发重病,意识不清醒,就再也没有机会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一旦没有遗嘱,又没有继承人,就有可能出现房产无人继承,最后收归国有的局面。
结合现实,独居人群该如何提前规划自己的晚年与身后财产
浙江这件事给所有单身独居、无儿无女、晚年有可能面临无继承人情况的人群敲响了警钟。我们不用过度恐慌这件事,但是一定要提早布局。下面给到大家几个可落地、实用性很强的方案,普通人都可以参考。
方案一: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提前指定财产受赠人
如果你心里有信任的人,可以是亲戚、朋友,你愿意把自己的房产存款留给对方。那么可以趁着自己头脑清醒、身体健康的时候,去订立一份遗嘱。
订立遗嘱有多种合法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都可以,但是每一种遗嘱都有严格格式要求。大家不要随便在纸上写两句话就当成遗嘱,一旦格式出错,最后遗嘱会被判无效。如果房产价值比较高,想要降低后续纠纷风险,可以优先选择公证遗嘱,或者找专业律师帮忙拟定。
需要注意,遗嘱给到非法定继承人,法律上叫“遗赠”。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日之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超过期限没有表态,就视为自动放弃。
方案二: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找靠谱的人负责自己养老
如果你晚年生活缺少人照料,希望有人照顾你的衣食住行,生病的时候有人陪同就医。你可以和信任的亲戚、朋友,甚至是社区养老机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当中写清楚扶养人需要承担的具体义务,包括日常照料、生病陪护、丧葬办理等等。同时写明在自己去世之后,对应的财产赠与扶养人。这份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也是独居老人养老一个非常可靠的保障。
方案三:依托社区、村集体养老,财产最后交由集体处理
部分独居老人,身边没有可以信任的亲友,找不到合适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种情况,晚年养老可以依靠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当地民政部门。现在各地都有公办养老院、福利养老政策,符合条件的独居老人,可以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晚年生活。等到老人离世之后,遗留无人继承的财产,按照法律收归国家或者集体,用于公益事业,也算是财产以另外一种方式发挥价值。
方案四:生前合理处置房产,提前变现规划养老开支
还有一条非常现实的路径,不少无子女的独居老人会选择在自己还具备行动能力的时候,把名下房产挂牌出售,把卖房得来的钱款,作为自己未来几十年的养老储备金。拿着这笔钱,可以选择付费居家保姆养老、养老院养老,用金钱换取养老服务。这种做法等于提前把最大一笔遗产消耗在自己晚年生活当中,自然也就不会出现身后房产无人继承的难题。
当然卖房这件事需要格外谨慎,一定要做好风险评估,防止上当受骗,最好和社区、信任的亲友商量之后再做决定。
事件背后,值得全社会关注的独居养老现实问题
跳出房产继承这件事本身,62岁男子独居离世,远房表妹出面处理后事,这件案例也折射出当下一部分独居群体晚年生活的困境。
随着社会观念变化,越来越多人选择不婚不育。未来一段时间,像案例当中这种没有直系继承人的情况,数量大概率会慢慢增加。那么这群人的晚年照料、临终关怀、身后丧葬事宜,都将成为需要面对的社会问题。
目前国内各地社区、民政部门也在不断完善独居老人帮扶机制。很多社区已经建立独居老人台账,定期上门走访探视,关心老人生活状况。但是从现实落地层面来看,社区更多只能起到定期关怀的作用,很难完全承担起老人全天候养老照料以及身后丧葬全部事宜。
养老这件事,单靠政府远远不够,独居人群自身提前规划,依旧是解决问题最核心的一环。不要等到自己年老体弱,才匆匆忙忙思考身后事。趁着身体还健康,提前想好养老方案、财产分配方案,晚年生活才会更有底气,也避免自己离开之后留下一堆遗产难题,让亲戚之间产生矛盾。
回到浙江这件案例当中,表妹重情重义,放下个人事务安葬表哥,这份亲情值得所有人肯定。虽然最后没能继承房产,但是她垫付的丧葬费用,依法可以从遗产当中得到补偿。情理与法律之间,我们要学会分清边界。人情温暖值得弘扬,遗产继承则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这件事情也给每一位普通人提了醒,继承不是理所当然,身后财产安排,从来都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无论年龄大小,都应该主动了解基础继承相关法律知识,尽早规划,才能避免留下遗憾。
话题讨论
看完浙江这起无人继承房产的案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想法。你认为出钱出力安葬独居亲戚的远房亲属,有没有资格分得逝者遗留房产当中的一部分收益?如果你是独居人士,你会提前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规划自己的晚年和身后财产?欢迎大家一起留言交流,别忘了点赞关注,后续带你了解更多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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