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从广东发往天津的物流快递车在湖南浏阳沙市境内突发火情,消防人员施救时发现有象鼻虫爬出。经浏阳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所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确认其为红棕象甲,系一种对棕榈科植物危害极大的世界性入侵害虫,被我国列为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共10箱、重154公斤,寄件地为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收件地为山东省济南市。
接到广东省林业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案件溯源工作的交办指示后,雷州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执法、营林、森防等科室专门会议,周密部署、听从指挥,由执法股牵头,联合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于8月24日直奔雷州市附城镇,开展案件溯源及处置行动。
3.1万头幼虫(茧)全部封存
8月24日至25日,联合执法组共开展2批次、21人次处置工作,全面查封涉案现场,当场封存用于繁育的种虫、幼虫及繁殖材料等涉案物品,其中封存红棕象甲幼虫(茧)共473件、约3.1万头。
经核查,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对红棕象甲属于检疫性有害生物不知情,且养殖场所封闭管控到位,未造成物种逃逸扩散。为防止这一高危入侵害虫扩散危害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雷州市林业局及时下达《检疫处理通知书》,在当事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执法组对全场红棕象甲幼虫活体及繁殖材料实施焚烧销毁,并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处理,及时消除了红棕象甲等高危入侵害虫逃逸扩散的安全隐患,对非法养殖邮寄红棕象甲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小小幼虫何以成祸患
红棕象甲又名锈色棕榈象,是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4号公告明确的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亦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该虫主要以幼虫钻蛀方式危害棕榈科植物及龙舌兰、甘蔗等作物,致使树干中空、受风易折,钻食生长点时可导致植株死亡。由于其为蛀干害虫,药剂难以发挥作用,且繁殖速度极快,防控极为困难,对生态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近年来,因红棕象甲与竹象(俗称“竹虫”)形态相近、繁殖能力强,不少养殖户误将其作为竹虫进行人工养殖,殊不知,这会对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红棕象甲。 资料图片
红棕象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中列明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列明的外来入侵物种。国家明令严禁养殖、寄递此类外来入侵物种,对违反规定擅自引进、养殖、寄递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案中,涉案红棕象甲通过物流渠道从广东发往山东,途经湖南时因意外起火而暴露。若非这次偶然事故,有害生物一旦逃逸扩散,将对当地棕榈科植被和农林产业构成严重威胁。
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及时消除隐患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雷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绿美雷州生态建设为抓手,广泛普及法律法规,提升公众对红棕象甲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辨识能力和防控意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防控合力,坚决阻断外来入侵物种非法养殖、寄递、贩卖的利益链;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守护雷州半岛绿水青山,为建设更加绿美生态的美丽雷州提供坚实保障。
此次案件的快速响应、联合执法与彻底销毁,对非法养殖、寄递外来入侵物种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为雷州乃至湛江地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提供了典型案例。
林业部门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疑似红棕象甲,请立即联系当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部门报告处置,切勿私自养殖、寄递或放生。
撰文:邓安祺 通讯员 冯立雄 吴家基
【作者】 邓安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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