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男性趁女乘客趴桌熟睡伸手猥亵时嘴里硬说拿的是充电器被拘留了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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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的是何某当时那个拙劣的借口。刘女士被摸醒之后当场喊人,乘警过来一问,何某张嘴就说自己是“拿充电器”。充电器长在人家胸口上?这种谎话连三岁孩子都骗不过。但是为何还要说呢?因为他是清楚地知道车厢里的人多手杂,在肢体接触的时候,只要咬死就是“不小心”或者“误会”,就有可能逃脱处罚。这恰恰说明了这类人下手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被发现的准备,他们赌的就是“就算被发现,只要编个借口就能脱身”。何某最后承认自己是想碰一下,“就是碰一下”,正是整件事中最让人后背发凉的部分——他不是无意碰到、不是误会、是故意的,明知违法还要干。

很多人对“拘留五天”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太重了”。这话在评论区里从来不缺,每次有类似新闻出来,总有人说:“不就摸了一下吗?”、“又没造成什么实质伤害”、“五天是不是有点过了”。说这种话的人恐怕没有想过被摸的人是怎样的感受。刘女士在高铁上好好睡着觉,突然被一只手摸到胸口弄醒,那种惊吓、恶心、愤怒,是一句“就一下”能抵消的吗?法律也没打算跟何某讨论“一下还是两下”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何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熟睡女性下手,被抓后还试图撒谎脱罪,五天已经是最低限度的处罚,一天都没多判。真要说起来这五天不是太重就是他该得的。

这事可以很快被处理掉,主要是因为刘女士的反应很迅速。

她没有懵、没有犹豫、也没有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忍了。醒来了就要喊,喊出声音来就会报警,报警之后警察就去查证了,一环扣一环的流程没有任何留给何某逃脱的空间。但是现实中有多少女性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会像她一样干脆利落呢?有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女性受访者曾在地铁或者公交上遭遇过性骚扰。这个数字又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你身边的女性朋友、同事、家人,几乎都是碰见过这种情况的人。可是人们很少去提及它,是因为许多人选择了沉默。有的是事发时完全懵了,等到反应过来人已经跑掉了;有的是害怕被报复而不敢跟对方说;还有的只是觉得“说了也没用”,车厢太挤了,监控拍不到现场的情况也不一定能够得到证实的证人出面作证。这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担忧。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猥亵案存在取证难的问题。车厢拥挤、人挨着人,色狼的手混在人群里很难被清晰拍下来。很多受害人报警之后调监控发现角度不对、画面模糊,或者嫌疑人趁乱下车跑了。再加上有些旁观者怕麻烦不愿意出面作证,受害者一个人面对嫌疑人的话就很容易陷入“他说他没摸,你说他摸了”的僵局。这就是为什么这类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因为违法成本低、被抓到的概率小。何某之所以敢于在高铁上伸手,是因为他也觉得“摸一下没人会发现,发现了也没证据”吗?

但是刘女士并没有给他留有辩解的空间。刘女士的报警不是一种“算了算了,以后注意点”的警告式报警,而是一份完整的乘警介入、当场调查、调取证据、固定证言的过程。何某从一开始的拿充电器到后来的只是想碰一下,这个转变本身就是证据链闭合的过程。如果刘女士当时只是骂他两句就结束了这件事,那么何某大概率会转身离开,在换乘车厢换人换目标时继续做这件事情。这次他栽了,是由于刘女士把每一个环节都钉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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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警方今年夏天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中数据更能说明问题。光是北京铁路公安处就处理了650多起案件,670多人落网。“650多起”是指一个夏季的全部铁路公安局每天发生的几起。它包括猥亵、偷拍、扰乱秩序等所有行为,但是对女性进行的猥亵和偷拍占了大部分。这些不是天生就有的罪犯,很多都是普通上班族或者学生,甚至有些看似老实的人也是如此。他们选择在火车上、地铁里下手是因为觉得这种环境是“安全的”,即人群拥挤、流动性大、受害者不敢声张。但是专项行动的数据表明,只要执法力量真的动起来,“安全”都是假的。 何某被拘留五天后有很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有部分人认为五天太短。此想法背后是对类似行为的深恶痛绝。“为什么不能判重点?”法律有它自己的标准,五天是依法处罚的结果而不是警方拍脑袋决定的。但是这件事真正意义不是在于5天还是10天,而是传达出一种信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女性实施伤害不再是零成本的行为。只要受害者报警,警方就会管,并且会很快地进行处理。确定性比处罚本身更有威慑力。“以前很多色狼赌的是‘她不敢说’,现在他们要赌的是‘说了也没用’——可刘女士的案例证明了这一点。”

再说回何某这个人。新闻上称他是一位小伙子,年龄不大。二十来岁的人干出这种事被拘留五天,在法律上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且会留下违法记录。该记录会一直跟随他之后找工作、考公、办手续等等都会受到影响。为了那几秒钟的“心痒”,搭上了五天的自由和一辈子的污点,这笔账谁算谁亏。可何某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这些,他只顾着想:“碰一下没人知道。”缺少法律知识的人对后果是真实的恐惧。“五天铁窗生活会不会让他长记性?”没人知道。但是至少在这五天里他会一直重复思考自己伸手的那个时刻、刘女士醒来的那一瞬间、乘警问充电器的时候的沉默。记忆比任何说教都有效。

再回到何某这个人上,新闻中提到他是年轻人,年龄不大。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干出这种事被拘留五天,留下违法记录。该记录会一直跟着他之后找工作、考公、办手续等等都会受到影响。“为了那几秒钟的‘心痒’”,搭上了五天的自由和一辈子的污点,“这笔账谁算谁亏”。但何某当时根本不会想到这些,他只是想“碰一下没人知道”。缺少法律知识的人对后果是真实的恐惧。五天的铁窗生活能不能让他长记性,没人知道。但是至少在这五天里他会反复想起自己伸手的那一刻、刘女士惊醒后的眼神、乘警问他充电器的时候的沉默。这种记忆比任何说教都管用。

这起案件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何某是斜着眼睛看很久才下手的。“瞄准式的行为方式”恰恰说明他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有着清晰的认识。他并不是不知道这是错的,只是觉得“不会被发现”。这类人比酒后乱性、一时糊涂的人更危险,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有计划的。刘女士这个案例之所以典型,在于她用最短的时间、最直接的方式冲破了这种“计算”,也就是说她使何某明白了一件事:你观察了很久,但是唯独没有观察到我醒来之后会做什么。

五天的拘留,在有些人看来是小题大做,而在刘女士眼中则是应该有的惩罚,在何某眼中就是倒霉。但是法律不会说“倒霉”或者“走运”,它只看事实。事实就是何某伸了手,摸了人,被抓了,认了账。五天的代价是他自己咽下去的。在这五天里他会后悔、会觉得自己不过是摸了一下就完了、也会恨刘女士太较真。不管怎样想,在法律面前都给了一个答案,“至于而且必须至于”。手伸出去的那一瞬间就是自由结束的时候。“这听起来像口号”,但是何某用五天的时间证明了它是句大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