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市井杂谈,每天给大家带来最新动态 ,内容随缘更,每篇都掏干货;如果你觉得这些信息对生活有用,就点个关注~
不少退休老人心里一直有个疑问,同样干了几十年工作,有的人每月养老金几千,有的人只有一两千,差距到底来自哪里。很多人会把原因简单归为缴费高低,却忽略了一个关键因素:1992年之前的工作工龄,也就是大家常听到的视同缴费年限。
现实当中,有大量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参加工作的老同志,明明实实在在在岗干了很多年,退休核算养老金的时候,早年工龄没有被完整认定。每月少拿几百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就是大几千,退休二三十年,累计损失会达到几十万。很多老人到退休之后才知道这件事,想要补救,手续又十分繁琐,只能默默接受这个结果。
今天我们抛开复杂的专业术语,把视同缴费年限的来龙去脉、哪些工龄可以算数、哪些情况会被扣除,以及档案出问题之后该怎么补救,全部讲清楚。这篇内容,家里有60后、70后长辈的,建议认真看完,很多家庭都能用上。
一、为什么1992年会成为养老金的一道分水岭
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我国还没有普及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那时候国企、集体企业职工上班,不用个人掏钱交养老保险,退休之后由单位发放退休金,待遇主要看连续工龄长短。
1991年,国家出台养老保险改革文件,开始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国各个省份陆续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开始实行个人缴费。注意,全国并不是统一1992年这一个时间点,部分省份是1993、1994年,少数地区一直到1996年才完成个人账户建立,具体以参保地当地政策为准。
简单讲,在当地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不需要个人缴纳保费,国家视作已经完成缴费,这就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也就是说,这部分工龄,是国家给的养老权益,不需要个人补缴。
我们现在领取的企业职工养老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会额外增加一笔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就是专门用来补偿1992年之前没有个人账户的那一段工龄。这一笔钱,直接拉开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
通用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当年当地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举一个现实测算例子,某地养老金计发基数7800元,视同缴费年限8年,视同缴费指数1.0,当地过渡系数1.2%。
核算下来每月过渡性养老金为7800×1×8×1.2%=748.8元。
这笔钱是终身按月发放,每年还会跟着养老金上调同步增长。如果这8年工龄没有被认定,等于每个月直接少拿七百多元,几十年累计下来损失十分可观。
这就可以解释很多人的疑惑:两个人后期实际缴费差不多,但是退休后养老金差距很大,很大概率就是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不一样。有的人早年8年工龄全部算进去,有的人只认定了3年,差距一下子就体现出来。
二、不是所有1992年前上班,都能算作视同工龄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只要1992年之前上过班,工龄就一定可以算视同缴费年限。这个想法并不准确,不是只要有工作经历就可以认定,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几类人群
第一类,国有、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正式固定职工。经过劳动部门正规招工审批,有招工表、转正定级材料,在岗连续工作的年限,在当地建立个人账户之前,全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第二类,退役军人。军人保险法实施之前的军龄,不管是义务兵还是士官,只要档案里面入伍、退伍材料齐全,军龄直接视同缴费年限,不受1992年时间限制。
第三类,上山下乡的城镇知青。经过县级知青管理部门登记审批,有下乡相关原始材料,插队的年限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第四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时间是2014年10月,改革之前的正式在编连续工龄,全部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这些情况,1992年前工龄无法认定
第一,没有经过劳动部门正式招工的临时工。很多人早年在工厂打零工,没有招工手续,就算干了很多年,也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后期转为正式固定职工之后,才可以计算工龄。
第二,因为除名、自动离职离开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职工被除名、自动离职,离职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能算作连续工龄,也就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第三,工作经历中间出现中断,没有形成连续工龄。早年工作之后,长期脱离岗位,没有接续工作,工龄出现断裂,断裂的时间段不能合并计算。
第四,档案材料缺失,没有办法证明连续在岗的事实。视同缴费年限审核,主要依靠人事档案原始材料,没有有效佐证,就会不予认定。
这里要区分一个概念: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连续工龄,不是只要上过班就可以累加。很多老同志以为自己东干几年、西干几年,全部都能算进去,实际审核的时候,只会认可符合政策的连续工作时段。
三、大量老人吃亏,主要出在这4个现实问题
现实生活中,不少老同志明明符合认定条件,却没能拿到应有的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政策故意为难,大多是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人事档案保管不善,材料残缺丢失
这是最普遍的情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国营工厂、集体企业经历改制、破产、合并搬迁。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招工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工资调资表、职工花名册,这些关键材料出现丢失、损毁。
很多老人本人手里没有档案,档案一直在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存放。等到办理退休,才发现档案缺关键资料。社保部门审核工龄,以原始档案记载作为主要依据,缺少材料,就只能把对应的工龄扣除。
有不少案例,老人实际有七八年的老工龄,因为档案里找不到招工表,直接全部不认定。最委屈的是,这并不是个人造成的错误,是当年单位保管档案出现疏漏,可损失却由退休人员承担。
第二,档案记载信息前后不一致
档案里面不同表格记录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互相矛盾。比如入团志愿书、招工登记表、工资表上面写的参加工作时间不一样,社保部门会以档案最早的原始记载为准。
部分老一辈,当年为了早点参加工作,修改过档案年龄,等到退休办理工龄认定,就会出现时间冲突,直接影响视同缴费年限核算。这种情况,就算本人可以口述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没有档案材料支撑,也很难改变审核结果。
第三,对政策不了解,退休前没有主动核对
很多人一辈子埋头干活,从来没有关注过档案、工龄这件事。一直等到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才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档案。等到核算养老金,发现视同工龄少算,再想要申请复核,流程复杂,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很多老人不知道,视同缴费年限是可以提前核对的。距离退休还有几年的时候,就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初步认定结果,发现有问题,提前补充材料。等到正式退休手续办完,再申请更正,难度会大很多。
第四,混淆地方政策差异,对截止时间理解错误
前面提到,全国各个省份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时间并不统一。有的省份1992年,有的1993、1995年。同样的参加工作时间,在不同省份,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不一样,计算出来的过渡性养老金也会存在差别。
有些老人,拿着别的省份的政策来对照自己本地,以为自己的工龄全部都可以算,实际当地政策的截止时间更早,就会产生落差。还有部分地区,过渡系数不一样,同样的视同工龄,在不同省份,每月到手的过渡性养老金金额会有区别。
这里要特别说明,养老金存在地区差异,是由当地计发基数、过渡系数、制度实施时间共同决定,并不是人为刻意压低待遇。
四、档案不全,老工龄就直接作废吗?实操补救办法
很多人听到档案缺失,就直接认定自己的老工龄彻底没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人事档案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主要凭证,但并不是唯一凭证。如果因为企业破产改制,造成档案遗失,有条件可以寻找其他佐证材料申请复核认定。
如果遇到档案缺失、材料不全,优先按照下面顺序去搜集材料,所有复印件一定要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没有公章的材料,社保部门不予认可。
第一,去当地档案馆、原单位主管部门,调取官方存档底册。
当年劳动部门招工审批、职工花名册、历年工资发放台账、调资登记表,很多会在档案馆永久留存。即便个人手里档案丢了,档案馆的存根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明材料。这是认可度最高的证据。
第二,原单位已经破产注销,就找行业主管局、工信部门、供销联社,申请调取当年的用工登记记录,开具加盖公章的工作情况说明。
第三,特殊群体针对性取证。
退伍老兵,到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装部调取入伍、退伍存档记录,开具服役证明;
下乡知青,去档案馆查找知青花名册、下乡审批文件;
有老工作证、工会会员证、荣誉证书、老工资条,也可以作为辅助佐证材料,搭配其他资料一起提交,形成完整证据链。
搜集到材料之后,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人社局社保经办窗口,提交视同缴费年限复核申请。工作人员会结合全部材料,重新审核你的工龄。
这里也要客观说明,不是所有档案丢失都能成功认定。如果完全找不到任何原始佐证,没有办法证明当年的工作经历,就没有办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所以提醒大家,尽量不要等到临近退休才处理这件事,越早核对,补救空间越大。
五、普通人该怎么保护自己的视同缴费权益
对于即将退休,或者家里长辈有早年国企、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有几件事建议尽早完成,避免退休之后吃亏。
第一,退休前提前核查档案与工龄。
距离退休还有两三年,就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系统记录的视同缴费年限。对照自己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看看有没有出入。发现年限不对,提前准备材料,不要等到退休手续办结之后再去申诉。
第二,妥善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档案不要自己私自拆开。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尽快存放到户籍地人才中心、社保经办机构。档案千万不要随意放在家里,一旦出现破损、丢失,后续会非常麻烦。
第三,分清哪些工龄可以算,不要盲目抱有期待。
临时工、没有招工手续的工作经历,按照政策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不要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重点核对正式招工之后的连续工龄。
第四,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要走正规复核流程。
如果对工龄认定结果不认可,可以按照当地人社部门规定,提交复核申请。保留好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保存好办事回执。
很多人会把养老金差距全部归结为政策不公。实际上,养老金的差距,来自多个维度:实际缴费年限、缴费档次、当地计发基数,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1992年前的工龄,只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并不是全部因素。
国家设置视同缴费年限,本质是对老一辈职工历史贡献的保障。但是这项权益,需要完整的原始材料来佐证。时代发展过程中,出现部分档案管理遗留问题,确实会让一部分老人蒙受损失,这也是现实当中客观存在的情况。
国家也在不断完善工龄认定的相关工作,对于企业改制破产造成档案遗失的情况,也在拓宽佐证材料的认定渠道,尽量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合法养老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为社保政策科普,仅供参考,各地执行细则存在差异,具体工龄认定、养老金核算以当地人社部门官方答复为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