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多案接连承压,试图变更审理渠道,美国法庭用程序规则给出答复。
在美国司法体系中,刑事案件的管辖移送有着严格的程序约束。
本案陪审团已经裁定34项相关罪名成立,不过案件仍处在上诉环节,特朗普本人并不认同有罪判决,一直在通过多种法律途径寻求推翻一审结果。
本次焦点就是辩护方申请把这起家州刑事案件移交联邦法院审理。
在不少外界观察者看来,一旦移送成功,或将改变整个案件的后续走向。
但主审法官驳回了这项诉求,一纸裁定,把美国司法程序层面的现实矛盾摆到公众面前。
一边是辩护团队不断挖掘新的抗辩角度,一边是法庭严守程序时效,多重诉讼叠加,这场司法博弈远没有结束。
多案缠身,辩护方寻找新的法律突破口
这一系列纠纷起源于纽约州“封口费”刑事案,陪审团作出34项罪名成立的裁决,但判决并未最终生效,上诉程序仍在推进。
除这起刑事诉讼之外,特朗普还有多起民事诉讼还在审理当中。
其中E·吉恩·卡罗尔名誉诽谤诉讼已经两度败诉,针对500万美元赔偿判决的调卷申请,两次被最高法院驳回。
接连的诉讼失利,倒逼辩护团队不断挖掘新的法律抗辩思路。
按照美国司法规则,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将州法院案件移送至联邦法院,但该申请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一般需要在案件审理早期提交。
资料显示,特朗普一方很早就提出过总统豁免权的抗辩逻辑,时间甚至早于最高法院关于总统豁免权的标志性判例。
但在当时,辩护方并没有同步提出管辖移送申请。
结合当时的环境,联邦层面另有检察官开展相关调查,辩护方并不希望案件交由彼时的联邦司法团队处理。
局势发生变化之后,辩护方才正式提出移送申请,希望把整起刑事案件移交联邦法院,这一举动,也成为本次法庭争议的核心。
很多读者会产生疑问:相同的豁免权抗辩理由,为何不在案件初期一并提出,等到一审得出不利结果之后,才申请更换审理法院。
这也是法官驳回申请时重点强调的核心问题。
移送申请被驳回,程序时效成为关键门槛
哈勒森法官正式驳回案件移交联邦法院的申请,给出多项法理依据,其中程序时效性是最核心理由。
法官的逻辑很直白,管辖移送申请应当在案件早期及时提交,不能等到州法院走完主要审理流程、拿到不利判决之后,再来临时申请更换审理机构。
如果败诉的当事人都可以事后随意申请变更管辖,不仅会大量消耗法庭人力、时间等司法资源,也会破坏司法程序的稳定性。
与此同时,法庭也厘清了总统豁免权的适用边界。
辩护方援引“特朗普诉美国案”的最高法院判决,主张凭借总统身份获取豁免保护。
法庭则指出,该案大部分涉案行为发生在就任总统之前,不属于总统履职范畴的公务行为。
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也明确,总统仅对公务行为享有推定豁免,私人行为并不享受该层保护。
即便是前总统,也不存在无条件的“免罪金牌”,比尔·克林顿相关案件就是很典型的参照。
就算是部分行为发生在任期内,只要属于个人私人行为,依旧需要接受司法审查。
以上两点法官认定本案不满足移交联邦法院的条件,案件继续留在纽约州法院体系推进。
外界分析,辩护方争取移送联邦法院,有可能是希望参考史蒂夫·班农案件的处理逻辑。
班农此前因藐视国会被陪审团定罪并且已经服刑,后续司法部提出撤销对班农的指控,却被受理法官驳回。
理由是司法部缺少充分实质依据,仅仅依靠检察自由裁量权不足以撤案。
班农一案,让外界看到案件进入联邦法院之后存在的一种可能性,这也是外界解读辩护方极力争取管辖移送的重要原因。而本次法庭的驳回裁定,直接堵死了这条路径。
总统豁免权,现实中的适用边界如何把握
本次事件再次把美国争议不断的总统豁免权话题推到舆论台前。
最高法院只划定了大的原则,区分公务行为与私人行为,但具体个案如何界定,大量裁量工作依旧留给下级法院。
落到本案身上,控辩双方的分歧就集中于此,辩护方极力试图把部分事实归入公务行为,以此争取豁免。
法庭则倾向认定涉案行为属于个人私人范畴,不适用总统豁免。
这种争议并非只存在于这起刑事案件。
和1月6日国会山骚乱有关的多起民事诉讼,同样在围绕总统豁免权持续博弈。
不同法官对于法条的理解会存在差异,也会造成同类案件出现不一样的走向。
总统豁免权并不是万能的法律盾牌,有着清晰的适用边界。
但实务庭审中,区分公务行为和私人行为往往要耗费大量司法成本,这也是当下美国司法体系面临的现实难题。
即便后续上诉环节出现有利裁决,也不代表可以直接撤销全部定罪,后续还会有辩论、质证等大量流程,整个案件周期或将继续拉长。
多方因素交织,司法博弈仍留有变数
程序性申请被驳回,并不代表这起案件就此尘埃落定。
辩护方依旧拥有继续向上申诉的权利,后续还会产生更多法律动作。
多起诉讼接连遇挫,带来不少连锁反应。
一方面,大量司法资源消耗在抗辩、上诉、管辖争议当中。
另一方面,每一次庭审和裁定,都会搅动美国国内舆论,不同立场群体,会基于自身视角解读判决结果。
两党对于司法程序的态度,也会跟随案件进展出现摇摆。
如果允许当事人一审败诉之后随意申请更换审理法院,就会形成可供效仿的诉讼思路,这并不符合两党普遍认同的法治逻辑。
需要客观看待:驳回移送申请≠维持有罪判决。
完整上诉流程还在进行,上诉法院依然有可能修改或者推翻一审的结论,整件事依旧存在变数。
目前仅仅是更换审理法院这一条路径被封堵。
恪守程序正义,复杂司法缠斗难快速落幕
综合整件事来看,法官驳回移送申请,本质上是对司法程序规则的重申。
评判一起刑事案件,不光要看罪名实体层面的争议,管辖、申请时限这类程序规则,同样是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
总统豁免权是美国宪法领域长期争论的议题。
最高法院给出框架,但具体个案的判定依旧充满拉扯。
公务行为与私人行为的边界很难做到非黑即白,也给控辩双方留下巨大辩论空间。
想要依靠更换审理法院实现撤案的路径已经被法庭否决,但这场司法缠斗远未结束。
后续的上诉流程,还会持续消耗各方时间与社会公共资源。
这起案件也提供了一个观察样本:即便是曾经身居高位的政治人物,也需要在既定法律框架之内开展抗辩。
但多层级的上诉体系、复杂的法律条文,也会拉长案件周期。
在全部法律程序走完之前,不能过早给最终结果下结论,后续各级法院的审理判断,将会决定案件最终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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