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政策出来之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以后退休年龄自己说了算。
想早几年歇下来,或者愿意多干几年多交社保,全都可以自由选择。
等细看细则才发现,提前退休和延后退休,两套规则完全不一样。
并不是所有选择都由个人做主。一部分情形,必须经过单位同意,协商之后才能生效。
我们先把弹性退休分成两类:弹性提前退休,弹性延迟退休。
两者的审批权限,完全不同。
先说弹性提前退休。
只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领取标准,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多可以提前三年办理退休。
同时不能低于改革之前原来的退休年龄底线。
普通私企、民营企业上班的职工,想申请提前退休,决定权在自己手里。
不需要单位审批同意,只需要提前三个月,把书面申请告知工作单位即可。
单位不能强行挽留,也没有资格拒绝退休申请。到期正常办理手续,领取养老金。
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则不一样。
这类人群想提前退休,不能单方面告知就生效。
需要按照人事管理流程上报,经过单位审批同意之后,才能顺利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再来说弹性延迟退休。
也就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再多工作几年,最多延后三年再办理退休。
这一条,绝大多数普通企业职工,没有单方面说了算的权利。
想继续留在原岗位上班,延长缴费年限,必须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如果单位不愿意继续聘用,不同意延迟,个人单方面申请延后退休是行不通的。
到年龄就要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里面的领导、管理人员,还有一层硬性约束。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必须按时办理退休,不允许申请弹性延迟退休。
没有延后三年的选项。普通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不受这条限制。
看懂这些规定,就能明白弹性的边界在哪里。
想早点退休,私企职工自主权更高。
想晚几年退休多缴社保,最终能不能留下来,要看企业用工意愿。
这也是很多人感慨,延迟退休容易、弹性延后很难的现实原因。
政策这样区分,不是限制个人权益,而是兼顾两方面实际情况。
提前退休,本质是个人主动放弃往后几年的工资收入,提前领取偏低一点的养老金,不会强制企业继续承担用工责任。
所以普通企业职工可以自主决定。
延迟退休,意味着企业需要继续保留岗位、发放薪资、按时缴纳社保。
涉及岗位编制、用工成本、岗位更替规划。
企业拥有岗位用工的自主选择权,所以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落地执行。
现实里大家最关心的,是会不会出现自己想起提前退休,单位强行留人,逼着继续上班的情况。
按照《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可以违背职工真实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延迟退休。
不能强行留住已经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的普通企业职工。
强制留人本身不符合政策规定。
遇到单位无故阻拦普通职工正常申请提前退休,可以携带书面告知凭证,向当地人社部门反馈情况,维护自身权益。
弹性退休落地之后,对不同人群影响差别很大。
体制内普通技术岗位、经验越老越吃香的行业,单位愿意继续聘用,延迟退休就可以顺利实现。
多交几年社保,将来养老金待遇更高。
普通工厂流水线、高强度体力岗位,企业本身岗位更新快,人员流动性大。
到达法定年龄之后,企业不愿意继续聘用,也就没办法申请延后缴费。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中年人最担心的处境。
法定退休年龄往后延长,允许最多延后三年,但企业不愿意继续聘用,自己没有稳定岗位,想多缴社保只能转为灵活就业,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弹性退休给出来的,是一个可选范围,不是一份保证。
它给了大家选择空间,却不等于保证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自由选定退休时间。
对于普通打工人来说,想掌握更多退休主动权,还是要提前做好长远规划。
尽量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交长一些,缴费档次稳定。
就算后期岗位不稳定,以灵活就业身份继续参保,也能保证缴费不断档。
手里留有一部分存款,应对中年之后收入不稳定的空档期,不会被一份工作牢牢束缚住退休选择。
各地后续落地执行的详细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时限,以当地人社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政策条文只划定大框架,实际办理中每个地区会有配套实施细则。
弹性退休,说到底多了一条选择路径,不是彻底放开不受约束。
哪些可以自己做主,哪些需要和单位协商,提前心里有数。
等到临近退休的时候,才不会因为规则不清楚,打乱自己晚年的规划。
关于弹性退休审批的规则,你有没有其他不一样的看法?
你们身边有没有临近退休,想申请提前或延后退休的例子?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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