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大厂星宇原本正在冲击港股IPO,业绩还很不错,正在顺风顺水当中,却栽到了一次裁员上:
该公司主营业务是汽车配件,客户有宝马、奔驰等大厂。在25年秋招时招聘了440人,并告诉他们只在流水线轮岗一个月就可以回技术岗。这些人在今年7月入职,却在不久前有107人被告知因公司“业务调整”,面临两个选择:签“自愿”离职,补偿半个月工资,要不然就是去生产线上当流水线工人,薪水20元1小时。
绝大多数人知道这个协议不签也得签,而且也多余指望谁能帮他们讨回公道,且不提,最终结果一定是去抹稀泥,时间也耗不起。他们便找到了一个全新的途径:
他们把劳动合同、offer、通讯记录等等整理成上百页的证据,并翻译成英文,发给了宝马、奔驰等欧洲大厂的ESG合规部门、欧盟监管部门、港交所,指控该公司涉嫌强迫劳动。
很快就收到了回复,比如奔驰的:
除此之外,9月1日,大众中国新闻发言人也对澎湃新闻表示:“大众汽车集团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启动了专项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并强调:“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大众汽车集团开展所有经营活动恪守的核心原则。这一点同样贯穿于我们供应链体系的管理之中,我们要求,各项基本价值与权利必须得到充分保障。”
这就很可怕了。
简单说一下:我们法律虽然也有规定,但在实际执行层面基本上仅限于使用暴力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自愿”放弃加班的合同不止一次被闹到网上,按理说也确实是不符合法律的,可哪个中国公司被处理了?换言之,星宇这样的公司要想在国内被指控强迫劳动,基本上得做得跟监狱差不多。
但是欧盟却定义得范围更广,而且执行得相当严格。今年的6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盟强迫劳动条例指南》对强迫劳动进行了法律上的解释,我们可以看一看:
对于强迫劳动的定义,是指“任何人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被迫提供其非自愿提供的劳动或服务”。这涉及两个构成要件:胁迫、非自愿。
对于胁迫,《指南》举出如下例子:拖欠工资、债务束缚、限制行动自由、威胁解雇或遣返(降职)、利用劳动者弱势地位实施控制、对劳动者家庭成员进行威胁等等。星宇的这种“不签协议就要被降成流水线工人”,绝对算。
而对于非自愿,欧盟的定义并不限于限制人身自由等狭义的情况。指南列出的解释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过程中存在虚假承诺,被迫从事与招聘内容明显不符的工作,长时间强制加班,在危险环境工作却缺乏必要防护,极低工资甚至无偿劳动,劳动者实际上无法自由离职等等。前面的三条星宇全中。
还有必要介绍三点:
首先《指南》这个文件确实是新文件,但其核心内容,尤其是对于强迫劳动的定义,并不新。对于强迫劳动的定义,这个文件并没有自己新设,而是引用了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的定义。1930年,比抗战还早一年。所以这真不是欧盟某一天一拍脑袋搞出来的,而是将近一个世纪的老定义。
其次也并非只有欧盟在执行这样的条款。有一些专家会说“搞出这样的条款无非是因为欧盟都是发达国家”,但其实很多第三世界国家也是这样做的。比如某车企就在巴西栽了。
巴西当局认为这些工人需要经过许可才能离开宿舍和住地,被迫长时间工作且无休,护照和薪水被扣押无法自由离境,居住环境恶劣,劳动时间过长(巴西本地工人不超过8个小时,而他们经常超过12小时),乃至相当多的工人持的是非正规的签证。也许这家车企这样干惯了,又觉得第三世界国家也都不会拿这个当回事,他们大错特错了。
还有也并不是国外才这样做。这些被自愿离职的人还把事情报告给了港交所,而港交所也是很看重这个事的。所以奔驰等大厂可以取消与这个公司的订单,港交所也很可能以这个为理由终止掉他们的IPO.因此没有理由说这些年轻人“勾结境外势力”,并不全是境外的。
所以该公司立即就怂了:
这公司有啥可辩护的地方吗?很遗憾,没啥。
最关键的就是这家公司并不是没钱。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4.299亿元,净利润3.5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8%和10.3%。从不久前公布的半年报来看,2026年上半年星宇股份营收68.84亿元,同比+1.87%;归母净利润6.69亿元,同比-5.26%。确实该公司出现了营收上升而利润下降,也就是利润率明显下降的情况,这确实值得警惕,但该公司并不是没钱。
6.69亿元的利润还是很高的,汽车配件本身也不是一个多么有利润的行业。而且该公司既然在谋求IPO上市,肯定会有招股书,招股书里明确提到一季度末时该公司现金及等价物能达到20.80亿元。
所以该公司并不是“生计所迫”,真的就是没把这事放到心上。
事情发生的节奏也很有意思。这批人是去年秋招招进来的,7月初入职。7月29日,该公司再一次向港交所提交了IPO(之前的过期了),说明书里明确提到“员工是核心资产”,10天以后就开始裁员。
所以这个时间节奏就可能产生下面两种解读:或者是该公司故意多招了一些研发人员,哪怕实际上只让他们干流水线工人的事,以便让自己在说明书里能显得研发力量强大,科研队伍质量高数量多,等到文件写好交上去,这群人也就该被卸磨杀驴了;或者是该公司被指出需要进一步降低成本,而裁员从来是最立竿见影的。无论如何,殊途同归:这事与IPO有非常大的关系。所以这群被裁掉的人向港交所举报也算是精确制导。
还有就是这家企业长期鼓吹的“家文化”。很多人觉得这个家文化与现在的局面看很讽刺,但我的解读却是,恰恰是因为家文化,才能搞出现在这样。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最大的误区就是肆意地外延家庭,把明明仅限于家庭的组织构建方式强行外推到公司国家的层面。就比如说被很多人认可的传统文化孝文化。确实,这是很重要的伦理,但是儒家讲孝道可从来不是仅停留在伦理层面,而是要把孝类比着构建成忠,把家庭的伦理关系类比着构建出君臣关系,一句话,把家庭伦理作为政治建构的根基。
比如《孝经》就写: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兄弟,故顺可移于长。这就是这种平移的例证。论语也写: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也就是说,儒家讲孝悌,核心目的不只是在家庭内有秩序,而是要以此平移到社会秩序的建立上,在社会上“不犯上”和“不作乱”。
但是家庭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家庭关系是基于先天的血缘客观事实,你体内有一半的染色体来自于这个男人,他就一定是你的父亲,不可能被后天改变,于是父子关系也不存在后天改变的可能,因此它所描述的义务和权利关系往往都是单向的,父亲打儿子,儿子却没啥还手的可能。
但是其他的社会关系,比如生产关系、政治关系,全部都是后天形成的契约关系,可以被后天改变,自然也都强调着双向的义务。老板对员工不满意可以解雇,员工对老板不满意可以辞职可以罢工可以举报可以寻求仲裁,这才是常态。只有在一方对另一方尽到义务时,另一方才会对他也尽义务。
即使在儒家出现之前,中国的宗法制就已经意味着家国一体,此后的封建制更是彻底出现了家天下。产生这样的平移并不意外。西方的政治学就没有走入这个误区,因为他们的政治从来就是赤裸裸的契约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全是相对的。国王必须要保护领主,尊重领主的权利,领主才能效忠国王给他纳税给他提供武力,真要是把手下的领主逼急了,就会像约翰和《大宪章》一样。“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对于西方的封建主而言,是难以理解的事。他们从一开始就能感受到政治其实是后天的,和先天的家庭有本质的区别。
所以如果我们要用先天的家庭关系的模板,去套后天的契约关系,比如生产关系、政治关系,就一定会搞出各种各样的脱节。我想在星宇这就是这样:既然是家文化,那恐怕我辞退员工也就像父亲打儿子一样,得打不还口,骂不还手。可是谁惯你这毛病呢?
星宇显然过去这么干过无数次,从报表上就可以看出该公司直聘员工不断下降,外包的比例不断上升。而且事实也证明本地的和尚不会念经,不足为惧。可是他们没想到招过来的这批00后把外地的和尚找了过来。
其实问题很简单,谁犯得上舍近求远,找外地和尚啊?无非是本地的和尚不会念而已。
我也敢肯定,这些刚毕业不久的硕士生很可能不久之前还和本地和尚站在一起,坚信“外地和尚攻击本地和尚不会念经是同行相轻的借口”“本地和尚保持不会念经是本地和尚的竞争优势”。可是当他们自己亲自体会了情况,就还是找外地和尚来了,于是也正如方方老师给那个高中生的信里写的那样,意识到了自己当年的幼稚和下作。
真正值得关注的点还在后面:欧盟的政府层面会有什么举动?BBA等大厂是否会终止与星宇的合作呢?港交所会如何评估举报材料对于他们IPO的影响?有没有可能星宇真的毁在这场“说走就走的解雇”呢?这都是接下来值得关注的点。但这至少给星宇这样的公司留了个教训:在全球化的今天,别觉得本地和尚糊弄过去就完事大吉了。
作者:海北尬生,因其尝求学于北海之北,每不顾环境而放尬言,故起此名也。喜航天,爱读书,本学理工,爱好文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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