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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朋友咨询:

听说公积金可以用来交物业费

是真的吗?

是的!

德州2026年6月22日起实施公积金新政策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一起来看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

申请要满足这些条件

1.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其他提取限制条件;

2.仅限本人家庭自住产权住房;一个家庭一年仅可选择一套住房办理,多套房不能重复享受额度;

3.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1次,夫妻双方家庭合计最高提取2000元。

重要提醒❗

属于定额提取,不需要提供物业费发票;

当年没有提取、或者提取不足2000元,剩余额度不作结转,第二年直接清零作废,不能攒到下一年用;

资金提取到本人银行卡,由个人自行缴纳物业费。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

材料信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核验的,不用提交纸质原件。

办理渠道

线上:“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办理

线下: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

⚠️特别提示:当全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0%时,该提取业务会暂缓受理,个贷率回落之后恢复办理。

咨询电话:0534-5321800、0534-5661091

赶紧转发给身边缴存公积金的朋友吧!

▌ 本文来源: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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