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床共枕的男朋友,竟是偷自己金饰的贼,3个月内,3次出手,直至女方报警。近日,湖北省利川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5年10月至12月,杨某利用与女友小芳同居之便,10月31日,盗走黄金项链一条,非法获利13000元;12月10日,再盗黄金项链一条,非法获利7285元;仅一周后的12月17日,又一次性盗走黄金项链一条及黄金戒指三枚,非法获利14725元。
面对小芳的追问,杨某始终隐瞒,而赃款早已被他挥霍一空。
梳理杨某的犯罪经历,其并非初犯,甚至可以说是前科累累:2012年因盗窃罪被判刑九个月;2019年因诈骗罪被判刑一年二个月,2019年12月1日才刑满释放。本次作案时,距上次刑罚执行完毕尚不足五年,依法构成累犯。
2026年2月25日,小芳报案后,公安局民警在二人共同居住地将杨某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经鉴定,被盗饰品总价值达37092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短期多次作案,社会危害性较大,酌情从重处罚。
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37092元。
法官提醒,法律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不因亲密关系的存在而减损。情侣之间对于各自的贵重财产,依然享有独立的所有权。贵重首饰、现金等财物建议妥善保管,大额财产往来尽量留痕。若发现财物异常,应及时沟通核实,必要时果断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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