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8月31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启表主持会议,副主任史卫东、池逊、曹杰、张文莲、孙妙芳参加。区委常委、副区长陈旭伟,副区长郑甬龙,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审计局、罗城保护焕新专班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各镇(乡)、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办(委)负责人、副主任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企业产权执法司法保护的决定(草案)》。会议认为,《决定》契合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现实需要,对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意义重大。建议司法机关全面落实产权保护要求,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健全涉企案件快速办理与权利救济机制,细化配套举措,强化跟踪监督与部门协同,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海曙区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民生、改革、项目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回升基础尚不牢固,消费、外贸拉动不足,部分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建议聚力攻坚重点指标,狠抓重大项目落地和招商引资,积极争取政策资源,培育多元消费场景扩内需、稳外贸,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强特色产业,兼顾民生保障,全力冲刺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关于海曙区202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海曙区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关于海曙区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关于海曙区2026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海曙区2026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调整列入202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列入202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海曙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区蔺草、竹笋、浙贝母等特色农业基础较好,经营主体壮大、农民收入稳步提升,但存在布局零散、深加工较少、品牌不强等短板。建议整合农业资源,强化用地等政策保障,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加强科创赋能,大力培育引进新农人,打造特色农业品牌,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推动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罗城保护焕新促进卓越城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罗城保护焕新工作推进有序,秀水街、开明坊等文商旅项目落地运营,文城产融合格局初步显现。要持续深挖本土历史文化内核,完善文化IP矩阵,提升辨识度,推动将流量转化为实际消费增量。要优化政策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更新运营,统筹做好项目招引、建设与运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海曙区贯彻实施《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院前医疗急救“两条例”实施以来,我区急救基础设施持续升级,急救响应时间得到优化。下一步要科学优化城乡站点布局,统筹调度急救资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提升院前急救综合服务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区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基本成型,医康养联合体、智慧养老建设成效明显。建议聚焦不同群体养老需求,推动优质养老医疗资源向乡村下沉,整改提升低效养老机构,完善养老人才培育激励机制,打通养老数据壁垒,挖掘银发消费潜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海曙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法院人事任免案。

本次会议所有议题已经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听取。

本次常委会前还进行了会前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