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媒体《民智网》报道,两名中国人经广宁省海上非法入境,在兴安省租住公寓非法居留,竟为考察市场,每人被罚款35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9025元)后被驱逐出境。

9月1日,兴安省警方表示,近日已对两名非法入境越南的中国公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适用补充处罚措施予以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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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是 Zhu Jun 和 Zhu YuHui,均出生于1999年。

此前,7月20日15时30分,兴安省出入境管理部门与义柱乡派出所配合,对该乡辖区内的一处公寓进行行政检查。

检查时,警方发现 Zhu Jun 和 Zhu YuHui 正在这里居住,但无法出示护照、签证或合法的国际旅行证件。

经审查,两人供述称是来越南考察市场、寻找商业机会,因此通过Telegram社交软件自行了解非法入境方法。

4月26日,两人从中国广西省海上边境地区乘坐机动船出发,经广宁省海上边境进入,以避开执法人员的管控。

入境后,两人乘坐出租车前往义柱乡租住公寓非法居留。

警方认定,两人是自行组织实施违法行为,越南境内没有组织或个人进行指导、协助或帮助。

依据政府2025年10月30日第282/2025/NĐ-CP号法令第21条第9款g点,兴安省警方决定对上述两人每人罚款3500万越南盾,处罚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跨越国界,之后在越南停留但未获发居留证件。

除罚款外,两人还被适用补充处罚措施,即驱逐出境。兴安省警方正在与相关部门配合完善法律手续执行驱逐程序。

据兴安省警方称,该案暴露出在各都市区对外国人居留管理和临时居留申报方面的漏洞与不足。

兴安省警方建议各都市区管理委员会及出租公寓业主,在外国人居留时立即严格执行临时居留申报的规定。

公安机关还建议民众提高警惕,发现外国人有可疑表现、身份不明时,应向最近的公安机关报告,以便检查、核实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