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号,香港102岁的梅妈走了。她这一走,一场打了23年的遗产官司终于收场。她儿子梅启明折腾了大半辈子,最后一分钱没拿到。
一个设了信托,一个没设信托,结局天差地别。今天就聊聊,名人去世后,遗产到底该怎么安排,才能防住身边的人?
2003年梅艳芳走了。可她在世的时候就提前做好了准备,那就是把遗产全放进了家族信托。
当时遗产估值3000多万港元。信托规定,妈妈每个月领7万生活费,有司机有保姆。等到了妈妈百年之后,剩下的钱全部捐给妙境佛学会。
至于自己的哥哥梅启明?根本就没提到他。
因为梅艳芳太了解这个家了。妈妈贪钱,哥哥挥霍。有了这笔钱,他们大概率会坐吃山空,能不能给妈妈养老可能都是个问题,所以她就用了这种方式,安全又稳妥。
这就像给家里装了个自动饮水机,渴了有水喝,想把整桶扛走?不行。
可是,这母子俩不甘心啊。梅艳芳走了才4天,他俩就把遗嘱告上了法庭。这官司一打就是23年,律师费花了3800万,比遗产本身还多。
结果遗嘱没有任何改动,梅妈走了,信托终止,剩下的钱全捐了。梅启明一分没有,连再上法庭的资格都没了。
以前打官司,原告是梅妈,梅启明只是陪着告。现在梅妈走了,他不是信托受益人,根本没资格再告。
这就像一个人天天去邻居家门口闹,说邻居占了他家地。等到能替他说话的人都走了,才发现那块地根本没有自己的产权。
那如果没有这么做,会怎样呢?
这一下就乱套了。
他走后,遗产谁来管?二伯侯耀华站出来了,说我来帮侄女管。可管着管着,东西就不见了。
侯瓒后来起诉,说父亲的遗物、存款、字画都被二伯和郭德纲搬走了。郭德纲呢,站出来说我是帮师父还债,东西都在我这儿保管。
你看,没遗嘱没信托,亲人、徒弟、朋友全卷进来了。每个人都说自己是好心,可每个人都在伸手。
这官司打了4年。侯瓒跟二伯侯耀华对簿公堂,郭德纲夹在中间。最后2010年才和解,具体怎么分的,外界没人知道。
这就像一家人抢一锅粥,抢来抢去,粥洒了一地,谁都没吃饱。
梅艳芳的信托,让妈妈晚年不愁吃穿,让哥哥23年都打不赢官司,最后钱捐了慈善,完完整整按她的意愿走了。
这就像两个人出门,一个带了伞,一个没带。下雨的时候,带伞的安安稳稳走回家,没带伞的淋成落汤鸡。
其实不光是名人,普通人也一样。你辛辛苦苦挣了一辈子的钱,走了之后想留给谁?想怎么分?不提前安排好,到时候亲人反目、朋友扯皮,这种事见得太多了。
梅艳芳的信托为什么管用?其实很简单。
你想一次性把钱败光?不行,每个月就给你这么多。梅妈活了102岁,每月7万,晚年过得比大多数香港老人都体面。
而且,谁有份谁没份,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梅启明闹了23年,法院每次都判遗嘱有效,谁也别想改。
再说了,最终用途指定明确,防落空。妈妈走了之后钱捐慈善,不会被其他人拿走。梅妈一走,信托终止,剩下的钱直接划给妙境佛学会,梅启明连插手的机会都没有。
女儿侯瓒跟二伯侯耀华打了4年官司,亲情彻底没了。郭德纲被卷进来,名声也受了影响。别墅被银行拍卖,师父的心血打了水漂。
梅妈走了,梅艳芳的遗产全捐了佛学会。梅启明23年白忙一场,一分钱没拿到,连妈妈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两个名人,两种结局。差别就在于一个提前安排了,一个没安排。
所以说,身后事也是要考虑的,尤其是这种功成名就的人,为家人留一份保障是好的,但适当的做些准备,反而能省去不少麻烦。
梅艳芳用一个信托,把身后事算到了23年后。这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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