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观八闽)

9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被罚,详情如下:

因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违规为固定资产项目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出口押汇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个人一手房住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福建金融监管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合计处以215万元罚款;

对陈秀燕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何明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林晓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刘祥晓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林彦东、刘梓煊、林晓鑫分别给予警告。

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首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成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成立于2005年1月,是华夏银行在福建省设立的一级分行,分行本部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1号华夏大厦,下辖3家二级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