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建房意外引纠纷 亲情理赔陷双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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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末,村民小张(化名)自筹宅基地建房,聘请同村工匠施工,其父老张到场帮工并负责现场进度监督。为防范施工风险,小张在乡政府工作人员提示下,投保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项目提供风险保障。

施工期间,老张在施工现场意外摔伤,经诊治后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产生高额医疗及康复费用,个人积蓄消耗较大。为保障后续治疗,老张要求小张缩减建房预算、抽调工程款用于康复治疗。因房屋施工已过半,抽调资金极易导致工程停工烂尾,小张未同意该诉求,父子二人因此产生矛盾、关系恶化。

为解决医疗费用问题,小张一家依据投保的意外险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理赔,遭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认为诉求金额超出合同约定,且无法证实老张系在案涉建房项目施工中受伤,双方协商无果。后续老张以提供劳务者名义,将儿子小张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全额医疗费用赔偿,形成兼具家庭矛盾、劳务争议、保险理赔的三方复杂纠纷。

审理过程:融情于法巧调解 多方联动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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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研判发现,本案涉及三方主体、多重法律关系,兼具商事理赔争议与家庭内部纠纷。简单裁判仅能解决表层法律问题,易激化父子矛盾、引发次生纠纷。为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庭立足新时代“枫桥式法庭建设”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矛盾,采取法理与情理结合的多元调解方式处置案件。

针对核心保险理赔争议,法官先向小张、老张释明法律规则,明确保险理赔必须恪守合同约定,不得突破法定及约定赔付上限,引导二人调整诉求、依法维权。同时,法官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精准界定保险责任范围:案涉保险明确约定施工项目及地址,虽未单列具体被保险人,但所有在案涉工程现场参与施工、管理的人员,均属于保险保障对象。老张在保险期间、约定施工地点意外受伤,属于适格被保险人。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按保险合同约定标准确定赔付金额,保险理赔争议顺利化解。

在化解法律争议的同时,法官聚焦亲情修复,立足伦理情理开展调解工作,引导父子二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并邀请亲属协同劝导,有效消解双方误会隔阂,最终促成父子冰释前嫌,彻底根除家庭矛盾隐患,避免了新的诉讼案件产生。

至此,本案三方纠纷全程调解结案,实现多重矛盾的实质化解,真正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效果。

法官说法:践行枫桥经验 以司法温情守护基层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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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在于预防为先、调解优先、依法实质化解基层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层治理目标,是基层法庭化解民间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遵循。

本案属于典型的情理法交织的基层复合型纠纷。法官摒弃机械裁判思维,坚持依法履职与柔性治理并重。一方面严守法律底线,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精准界定各方责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另一方面秉持司法温情,兼顾家庭伦理与社会和谐,通过多元调解机制实质性化解纠纷、修复亲属关系,避免简单裁判引发矛盾次生升级。

基层民间纠纷多成因复杂、关联性强,单一裁判难以实现治本效果。本案的妥善处置,既高效厘清保险、劳务法律争议,又从源头修复家庭亲情关系,充分彰显新时代基层司法的治理效能与人文温度。下一步,岳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多元解纷机制,坚持依法调解、柔性化解,精准处置各类基层矛盾,以优质司法服务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供稿|曾映菘

编辑|蒋文韬

审核|易斌 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