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美丽中国,“典”护青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这部法典和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密切联系呢?8月15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环资庭联合指导,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环”小法奇遇记》系列普法AI微动漫陆续推出,“獬豸”化身法典守护使者——“环”小法,在大好河山中守护青绿,敬请关注!

今天,推出第六集:《水面漂起彩虹膜》

| 点击视频和“环”小法一起守护 |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家好,我是“环”小法!你们的绿色生态守护使者。我的原型是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北魏陶独角兽。“法典在手,生态我守”,这是我的口头禅。

如果有人按下神奇手环,我就会立刻出发。这次,在河边踏青散步的小女孩小诺呼叫了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风和煦 碧水澄澈

小诺在郊外的河边快乐的捉蝴蝶

可清清的河水

居然漂起了彩虹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原来

是饭店老板老王为节约成本

心存侥幸闲置环保设备

私接管道将餐厨污水直排河道

造成河水油污污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诺眼看河水越来越脏

急忙按下手环

呼叫“环”小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环’小法收到!法典在手,生态我守!”

一道蓝光疾驰而来

“环”小法现身小河边

敲黑板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可以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拒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

(四)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环”小法提醒 ——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饭店餐厨油污

属于法典明令管控的水体污染物

私自直排、闲置污水预处理设施

就是典型的违法排污行为

无论排污量大小、是否地处郊外

都要依法整改、消除污染

面临高额行政处罚

造成水体生态受损的

还需要承担生态修复、损害赔偿责任

守护碧水

就是保护咱自己的家
如果你遇到环境问题
请呼叫“环”小法
咱们下期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陕西高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