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交通事故频发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车主凭着车辆保险有恃无恐,尤其是重型货车。很多人为什么敢开着重型车辆有恃无恐的草菅人命呢?因为他们不需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哪怕是他们撞死了人,也有公司车辆保险作为兜底,因此行政用车便肆无忌惮的把路人的生命当做而已。因此我觉得车辆保险应该与时俱进,做出相应的改革措施来保障无辜者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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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你的驾驶没有危害公路安全的行为,那么车辆保险就应该成为好人的保障。比如车辆行驶失控或者因为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事故的,保险应该为这些好人兜底。因为这些行为都没有主观危害的行为,因此这也是买车辆保险的意义。说白了其存在并不是为了增加交通负担,而是为了给好人有一个保障或者兜底。

其实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也是一项成本减少。因为当一个司机遵守交通法的时候,这个司机出事故的概率也会大幅度降低,但当这个司机当视人命去草芥的时候,那么保险公司也会亏本。这不只是一种社会责任,更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的营业利润,更是我们势在必行的保险法改革。每年这些司机仗着不用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导致很多无辜的家庭妻离子散,这很让人悲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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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你的驾驶触犯了交通法,比如超速行驶和高速变道导致交通事故。赔付顺序应该发生变化:司机—货运公司—保险公司。说到底根本原因是由于司机的违法操作,应该因此保险法律体系应该冻结司机的银行账户和个人资产,优先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只有让犯法者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才能让他从此不敢视人命如儿戏。

司机有问题也映射车辆公司的管理失职,因此应该冻结司机账户的同时也冻结公司账户,当司机个人资产不够还款时再由公司尝还剩余赔偿,剩下的由保险公司赔偿。只有这样公司的管理才能上心,他们才不会把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司机招到公司给无辜的路人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更能引起在交通路上的不必要人力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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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既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优化管理。当司机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时,他们便不再敢触发交通事故,而保险公司的支出便会大幅度降低。而事实上很多司机因为不用自己买单,骗保险的情况比比皆是。我所熟知的一种就是玩阴阳报单,故意制造车祸引发保险理赔机制。然后一方面花四五百去修理厂修理,一方面利用4S店的利益交换用一张三四千的假修理单去骗补。

然后一方面这种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支出增多,而且这部分成本保险公司会大概率增加保费里,最终还是很多无辜的司机买单。因此这么一举三得的事情,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其实当司机主观倚仗保险而草菅人命的时候,保险这时候就是在充当着帮凶的行为,也是在淡化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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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车手变速且开赌气车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不用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这种对生命的冷漠毁灭的是一个家庭。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甚至触犯交通法造成人员伤亡就是一种主权杀人的刑事行为,即使把他们判成死刑也是理所应当。但凡他们有一丝人性和对生命的敬畏,他们都不可能开着车辆违背交通法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这种行为和当街行凶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