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在整理房间时,无意间翻出了一本薛兆丰教授的《薛兆丰经济学讲义》,记忆不由得被拉回到前几年《奇葩说》火遍全网时的场景。
当时,薛兆丰教授因为一句“不应该给廉租房配厕所”的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准确的说,是骂名居多。
一些网友坚持愤怒的表示:难道我们穷人就不会在家里上厕所吗?难道我们穷人就只配和一群人挤着上厕所吗?
可抛开这么多骂名不提,就老曹个人而言,还是蛮认可薛兆丰教授这一观点的。
这里面并不涉及到“配不配”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分配使用权的问题。
若是将廉租房设计的非常完美,舒适。
那么大概率租住在其中的,绝不会是什么真正的穷人,而是一些关系户。
毕竟,住在这里面生活基础也不错,最关键的还是价格便宜。
类似这种好的事情,又怎么可能轮到真正的穷人呢?
好比一些专家教授经常在网络上鼓吹,说现在农业技术已经非常昌明了,现在的农民种地收入已经非常可观了,甚至是不比一些生活在一二线城市的打工人群差。
若真是如此,又怎么会有那么多背井离乡孤身前往外地打工的农民工呢?
要知道,在乡下自古便有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一说法。人离乡贱,但凡要是待在老家,能够有其他来钱的渠道,估计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去选择外出打工了。
同样,像是种地这种高收入赚钱渠道,又怎么可能轮得上农民呢?
为此,老曹还特意在网上为薛兆丰教授进行了辩解,只可惜同样引来了不少批评的声音。
虽说是未能力挽狂澜,但对于这样的结果,也是早已有了预料。
索性就在二手平台上淘了一本《薛兆丰经济学讲义》。可遗憾的是,在收到书籍以后,琐事缠身,始终都未能静下心来阅读一二。
但这次不一样了。
趁着下午还有些空闲的时间,便打开了这本书,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随着翻,随着看,结果却是在第92讲中,有了一处不一样的发现:
资本投入到企业里面以后,它就不能动弹了。一条生产线、一个锅炉、一些设备,放进去以后,它就不能转为其他用途,只能乖乖等着劳动力来跟它搭配……劳动力开个小差、打个自己的电话、做一点假公济私的事情,这很容易。所以在资本和劳动力结合的过程中,资本其实是弱者,很容易受欺负、被浪费、被剥削;而劳动力是强者,因为它随时可以操控……
在薛兆丰教授的这篇长篇大论中,老曹主要提取到了核心2点原因,借以即构成他的结论:
- 资本家真金白银购买的固定资产只能由劳动者操作才能产生价值。
- 劳动者可以主观操纵资本家的固定资产。
正是基于这2点,在薛兆丰教授看来,若是劳动者不积极主动的去参与到工作中,那就是对于资本家的压榨。
因此,资本家为了避免被劳动者压榨,只能够推行绩效管理等其他用于督促劳动者积极工作的管理方式。
同样,这也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在老曹看来这就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借用文字来帮助资本家洗白对于劳动者的压榨行为。
将这一行为定义为为了防止被劳动者压榨的正当防卫。
或者说是正当的管理行为。
可现实真是如此吗?
若是大家想要讨论这个问题,必须要先弄清楚“压榨”这个概念,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的什么行为才能被定义为压榨?
当资本家雇佣劳动力时,工人的时间是由两部分构成的:
- 必要劳动时间:在生产自己的工资,也就是劳动力的价值。
- 剩余劳动时间:创造剩余价值。
剥削=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
好换而言之:资本的本质就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体现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
所谓的工作赚钱,看上去是一种公平,平等的交易。可实际上,工人的剩余劳动全都被资本家无偿的拿走了。
薛兆丰教授认为:资本家在将真金白银投入生产后,是没有办法随时抽身的。而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就不存在这一困扰。
毕竟都是工作。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大可以在工作的过程中摸鱼,造成产能的消耗。
鉴于此,在企业的日常运行管理中,劳动力才真正处于强者地位,企业家处于弱者地位。
这样的说法,乍一听貌似还真蛮有道理的。
可实际上却禁不住推敲。因为在薛兆丰教授的这套说辞的背后,刻意规避了2个核心问题:
首先: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资本是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的。
谁来上班、薪资多少、工作时间、奖惩规则、裁员去留,规则由资本制定。劳动者不服从管理,结局就是失去收入。
资本可以分散投资、转移资产、关停业务,拥有大量避险手段。劳动者想要生存,只能出售劳动力,几乎没有议价筹码。
其次:资本天然就以盈利作为目标。
资本的目标,是用最低的人力成本,换取最高的产出。压缩福利、拉长工时、控制薪酬,都是资本自发的行为。把企业经营压力,简单归结为“劳动者爱偷懒”,是选择性无视资本天然逐利的本性。
同时,也不可否认,有着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确实会存在偷懒摸鱼的情况。
但这也只是个别情况而已,薛兆丰教授不能将这一片面的,消极的标签,直接贴到全体劳动者的身上,进而直接扣上剥削资本家的帽子,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
更何况一份适合的工作,对于员工来说也是弥足珍贵的,能够借以养家糊口的重要平台,又怎么可能会随随随便便的偷懒摸鱼呢?
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可老曹的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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