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ymq120@yeah.net 对于来稿,默认为原创
来源丨诊锁界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诊所、医院、药房在经营活动中,不能再免费向患者提供老式不可降解手提塑料袋了。违规的个体诊所,面临500到5000元行政处罚;规模更大的医疗机构,罚款可达1万到10万。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把之前以倡议为主的限塑令,升级成了法律强制约束。以后违规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经营者,最高要面临10万元罚款。
对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门诊和药店来说,最直接的变化发生在药房窗口,给患者装药的袋子,不能随便给了。
哪些袋子不能再免费发?哪些还能用?
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依法禁止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简单说,医疗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不能免费向患者提供老式不可降解手提塑料袋。
核心看有没有提手。
有提手的背心袋,是重点管控对象。诊所给患者装中药、西药,发出去的手提塑料袋,属于经营性提供购物袋,这是检查的重点。如果继续提供,必须换成符合国标GB/T 20197的全生物可降解产品,而且必须明码标价、向患者收费,不能再免费送了。市面上那些只标“光氧降解”或“氧化降解”的产品属于伪降解,执法查到依然按违规处理。
不带提手的点断式连卷保鲜袋,属于豁免品类,可以正常使用。平时用来分装中药饮片、小包装物品的那种不带提手的袋子,不在禁令范围内。医用无菌包装、药袋、输液管、医疗废物垃圾袋也出于院感和医疗安全考虑,维持原有标准。
也就是说,分装和诊疗用的袋子照常,只有手提带走的袋子必须合规。
处罚标准:诊所500到5000元,医院最高10万
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明确了处罚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医院等)违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其他生产经营者(诊所、门诊部、药店等)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诊所来说,5000元罚款可能抵得上好几天的营业收入。
成本涨了,价格也得跟着变
合规的全生物降解手提袋进货单价在0.15到0.35元,零售价往往要卖到0.5到1.2元,是原来几分钱塑料袋的2到3倍。短期供货紧张,价格还会维持高位。豁免品类比如连卷分装保鲜袋、医用垃圾袋,价格不会暴涨。
趁着刚施行,尽快把这几件事落实:
清点现有手提背心袋库存,8月15日之后不能再免费发放;
联系供应商替换合规产品,索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确认执行标准是GB/T 20197,保存进货台账备查;药房窗口张贴收费公示,明码标价;
务必告知所有药房、收费窗口和导诊人员,避免无意识违规。
如果不确定,也可以建议患者自备布袋,这正在成为越来越多诊所的常态做法。
法规只管控经营性对外提供的手提购物袋,家里存量塑料袋继续用不受影响。不是所有写着“可降解”的袋子都合规,一定要核对国家标准标识。
趁检查还没上门,先把药房的袋子换掉,把窗口的提示贴好,比等罚单来了再处理要省事得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