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演员、歌手戚薇公布了一部AI漫剧《末日盛夏》的宣传片。其中的女主角“韩清夏”长着和她一样的面孔,戚薇称,这个角色是由她合法授权的数字分身制作的。网友将此归纳为演员戚薇“卖脸”,这个拥抱AI的举动一时也引发不少争议。
近日,戚薇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回应争议与质疑。她说,与其被别人“拿走”自己的脸,她更愿意“主动出击”。
“我没有必要装清高”
《中国新闻周刊》:你为何会做出这个决定?有没有听取同行的建议?
戚薇:准确地说,我并不是把自己的肖像向所有人“开放”,而只是开放给了我们正在合作的一个具体的影视项目。这个AI漫剧,是由番茄小说的一部末世重生文小说《末日盛夏》改编的,小说女主角叫作“韩清夏”。2025年5月,我的经纪人给我推荐了很多小说,说让我看看有没有喜欢的IP,可以改编成影视剧。我选中了这部“末世文”,原著作者周大白老师的“爽文公式”,深深吸引了我。
我们想过很多拍摄方式,最后都推翻了,因为觉得无论怎么拍,都很难呈现出书粉想要的视觉效果。如果要做成视觉大片,投资我们也“烧”不起。但是,“韩清夏”这个角色我又很喜欢。后来,我们就想到,可以集结技术顶尖的团队小伙伴,进行AI剧的制作。也因此,我把我的肖像授权开放,用于制作“韩清夏”这个数字人。
这样的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我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在尝试了,那时候大家还在谈论“元宇宙”。2022年,团队把我和我女儿Lucky的脸,通过扫描和动画捏在了一起,想尝试在元宇宙里生成一个“家人”的形象。当时的技术还不是很成熟,所以并没有真的公布,让大家看见。
所以,严格来说,我们是做了有期限、有范围,也必须有审核,甚至有追责的面部授权。
《中国新闻周刊》:现在演艺行业不景气。很多人说,演员做出这种授权,是因为缺钱,你有这方面的考虑吗?
戚薇:说做项目完全不考虑回报,那是假话。我没有必要装清高。一个好的市场,应该有积极的正反馈和商业收入。但是用AI做内容创作,这个领域还是太新了,新到连规则都没有来得及建立、完善。所以目前,我暂时还没有考虑这部《末日盛夏》是不是可以“赚钱”。
我希望使用AI生成自己形象这个举动,可以给市场更多信心。举个例子,现在很多AIGC创作者都非常优秀,但是他们的创作大多数还没有被商业化。这并没打击到他们的热情。海内外有很多竞赛短片,还有那些自媒体“手搓”大神的作品,都非常棒。他们用AI创作是为了“省钱”还是为了“赚钱”?我觉得他们目前应该是“为爱发电”。
不过,你刚才的问题是“演员做出这种授权是因为缺钱吗?”,那我只能说,即使你授权了,也不能代表你就可以赚到钱。
授权不是“开放”,是“共创”
《中国新闻周刊》:你的授权开放了哪些权利?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肖像的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大概是如何规定的?你的授权是如何收费的?所生成的数字角色,版权归属是你,还是和你签约的公司?
戚薇:这里首先要纠正一个说法:我不是把权利“开放”出去,更不是转让,而是在约定的范围内许可使用。
就AI漫剧《末日盛夏》来说,我们是和合作方共创了一个角色,是共创的关系。我授权了我的姓名、肖像、声音、身体特征和可识别表演风格,主角“韩清夏”在原著中有她自己独立的人物、故事和世界观,她也有我的面孔、团队打造视频化的心血、原著作者赋予的人物底色等等,是双方共同创作的人物。
“韩清夏”是剧本中的人设,她作为我的AI分身出演了这部剧,所以她现在叫这个名字。那么下部剧,我的其他AI分身还可以去演别的角色,(因此也可以叫其他的名字)。
《中国新闻周刊》:这种授权,和普通人“卖脸”去做AI短剧、漫剧,有什么区别?
戚薇:我觉得两件事的底层逻辑是一样的,但实操上还是有一些细微区别。其中确实涉及很多“人格权风险”。关于这个风险如何预防,现在中国法律已经有了规定,大家可以自己去查询资料。总之,我觉得,如果个人未来有出售面部授权方面的打算,可以多少了解一下法律上的边界,保护好自己。
《中国新闻周刊》:在授权过程中,你会担心自己的脸被滥用,被拿去做违法的事情吗?有什么办法能够预防这些问题的出现?
戚薇:当然会担心。但是,即使我什么都不授权,盗用和非法合成面部的风险也已经存在了。所以规范授权,不是制造风险,而是我们尝试用这个方式,把合法使用和非法使用区分开。
这和艺人代言也是一个逻辑。再有合约规范,也还是会有不法商家盗用我们的形象,这个情况按照侵权来追溯就行。目前,中国法律对于公众人物的AI形象,也是有保护的。而且我相信,未来这部分在法律上还会更加完善。
“数字形象会逼着真人成长”
《中国新闻周刊》:目前,一些“老戏骨”演员开启了AI肖像授权,可能是因为他们年纪较大,无法承受高强度工作,可以让数字人代替自己。但你正值壮年,这种授权一旦给出是不能回收的。你会担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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