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报道,9月2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
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强调,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根据客观发生的历史费用、基于患者群体数据形成的费用“均值”,支付方式改革不是医保的“控费”手段和目的,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个病例都不超过支付标准。同时,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也不要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简单粗暴地将“超支付标准”的部分让医生承担,从而影响正常诊疗行为,损害参保患者的正当利益。希望广大医疗机构能够和医保部门携手并肩,将病种付费作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运行质效的工具和手段,实现医保、医疗高质量发展。
我国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药品、耗材、服务项目,用了多少结算多少,这种医保支付方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国家医保局自2019年起,推行“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也就是医保部门把病情相似、治疗方式差不多的住院病例归成一组,通过历史数据测算出统一的费用标准,“打包”支付给医院,其目的是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国家医保局已于2019年、2024年先后发布了两版按病种付费方案。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经过三年试点和三年专项行动,按病种付费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全覆盖”,2025年按病种付费的人次已占医保出院总人次的91.8%。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改革成效看,初步实现了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局面。一是患者个人负担有所减轻,2025年全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分别较2024年下降4.73%、0.94%,28个省份住院患者自负费用的绝对额下降;二是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构更加合理,2025年全国按病种付费病例发生的住院费用中药耗费用占比约37.49%,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22个省份的住院总费用呈现“药耗占比下降、医疗服务费用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三是特例单议等机制有力保障了重症患者治疗和创新技术、药耗应用。
据介绍,新版分组方案分组更加精细化,同时也更加重视“一老一小”的特殊性。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儿童、产妇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也日益受到重视。3.0版针对小于6岁和大于等于70岁的病例进行了细分,占全部DRG组的十分之一。同时,无痛分娩也有了独立的3个支付分组,这是医保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减轻孕产妇家庭负担,提升生育服务可及性。
国家卫健委负责人表示,考虑当前基层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着眼未来群众的现实需要,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基层病种,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31个DRG(按病组付费)基层病种和127个DIP(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各地要参考国家公布的基层病种,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布局、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本地的基层病种。基层病种确定后,医保将实施统筹地区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进一步强化医保对基层的倾斜支持,引导患者优先到基层就医,更好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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