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火视频主角“方桃子”在视频里推荐一款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的消息,引爆舆论:人工智能技术下生成的虚拟艺人,如何“体验”实体商品?南都N视频记者独家获悉,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

事实上,社交平台上已经涌现了一批虚拟艺人的账号,他们以拟人的口吻拍摄“一日行程Vlog”,与粉丝分享“日常生活”,俨然真人艺人一般运营。在“永不塌房的idol(偶像)”口号背后,一条隐秘的商业变现通道正在加速运转。

近日,南都N视频记者调查发现,有虚拟艺人运营方声称,“无需寄送样品,只要发来产品图片,就能让虚拟偶像‘亲身’使用美容仪并做出宣传片”;明知平台明令禁止AI数字人展示产品使用效果,仍有MCN机构引导脱离平台“水下交易”。还有虚拟艺人的MCN机构发布视频,“软植入”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处方药,截至发稿,相关视频仍能正常播放。

虚拟艺人广告商业化模式已形成了成熟的报价体系,单条广告植入视频报价数万元。一名头部广告行业人士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此类虚拟人广告实则具有较高的成本优势,但也让大量缺乏合规意识的从业者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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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方向南都记者返回的美容仪广告视频样片截图。

仅凭产品图即生成“体验”视频

在社交平台上,“虚拟偶像”“虚拟歌手”“AI混血模特”等虚拟人的账号不断涌现,账号以第一人称视角发布视频,内容多为逼真的Vlog、片场花絮、情侣日常等,账号简介则附上商务联系方式、MCN机构介绍。

虚拟艺人“金道宇K-Dowoo”账号主页显示,其曾出演AI短剧《糟糕是心动》,出品方还宣称是“永不塌房的AI”。南都记者通过商务合作联系方式加上运营方“AIGC腾达运营”,其自称系偌孑传媒旗下公司。

在谈及商业广告合作时,南都记者向运营方咨询“让虚拟艺人体验式推广一款微电流家用美容仪”。工作人员得知产品品类后表示,“美容仪跟我的剧情和人设很搭。”

随后,该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发来了与知名品牌合作的几段过审未发视频,视频中的虚拟演员直接上脸使用了该品牌乳液产品,“1:1还原真人肤质和毛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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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的虚拟女演员直接上脸使用乳液。

“您想要视频在哪里发布以及是做品牌宣推还是直播引流切片,都能提供专业的方案。”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我们还有一个产品优势,不需要寄样品,只要给我图片就可以,寄样品的成本可以省下来。”

为推进合作,该运营方向南都记者强调,“虚拟艺人能呈现出具体的上脸效果。美容仪上的文字产品特效不会有任何畸变,这是我们现在拿到最先进的技术。只要把高清产品图发来,我可以用公司的虚拟艺人做出效果图,然后生成样片。”

南都记者将三张不同角度手握美容仪的照片发给对方。约4小时后,该运营方发来了美容仪的产品建模图,以及一条22秒的样片。样片中的女性虚拟人正手持同款美容仪清洁面部,美容仪的外观和花纹几乎与实物无异。

据该运营方介绍,使用旗下“金道宇K-Dowoo”等多位虚拟艺人的形象,做软植入剧情广告,2分钟一集的报价为3000元,且“价格还可以聊”。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据国家药监局规定,2026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正式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面对同样的美容仪产品,另一位虚拟偶像“豆宝宝”运营方则对此类商务合作给出了不同反应。

“这款美容仪是否属于医疗器械,虚拟艺人应该不能代言。”“豆宝宝”运营方向南都记者表示,“AI可以做产品科普类广告,也可以在视频剧情中露出产品。AI不能做体验式推荐,没办法讲使用效果。”

处方药借虚拟人广告“软植入”

对于虚拟艺人在营销广告中出现违背客观事实的产品使用画面、表达使用感受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有运营方铤而走险打“擦边球”。

一家名为“小雨互动”的MCN机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现在平台在抓,AI账号不能展示上身效果,说是违反广告法了。”

该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发来了8月12日平台针对AI仿真人或数字人提出的新内容审核要求。其中提及,AI仿真人或数字人不得使用产品、不得以第一人称表述产品使用感受、一定不能推广“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的产品。

然而,面对南都记者询问是否可以让虚拟艺人在广告里“使用”面霜时,该MCN机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内容没办法走平台下单,只能走水下。”

其解释称,所谓“水下”即“不走平台付费合作”。至于“走水下”后视频还能否在平台发布时,该工作人员称,“能,做软性植入一点,不走平台。”

在虚拟艺人广告的实际操作中,不仅美容仪、乳液面霜等产品可以通过虚拟人“亲身使用”来呈现,部分品类更为敏感的产品也同样被推至镜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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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演员账号发布的视频中出现处方药广告。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主推虚拟演员片场花絮的视频账号“明明是AI呀”,于7月11日发布的《AI演员情侣挑战同一时间线拍Vlog》中,一位虚拟女演员送了“艾时达口溶膜”给“姐妹”。

视频后半段,该虚拟演员再次拿出“艾时达口溶膜”,对“男友”说“早点睡”,随后“男友”表现出惊讶的表情,并将其“公主抱”起来。视频还带上了“OKMAN”“艾时达口溶膜”的标签。

公开信息显示,“艾时达口溶膜”通用名称为“枸橼酸西地那非口溶膜”,是一种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处方药。据《广告法》规定,这类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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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人吃播视频下面附上商品链接。

虚拟人形象营销广告也出现在“吃播”领域。南都记者在社交平台注意到,大量虚拟人吃播视频时长基本是10-40秒一集,虚拟人是精致年轻男女或儿童形象,视频搭配AI合成咀嚼音效。

而在视频下方会带上“同款商品”的链接,账号主页也有橱窗,橱窗内售卖的商品,多为虚拟人所吃的食品,如火鸡面、螺蛳粉、芝士蛋糕、卤猪蹄等。

单条广告植入视频报价数万元

南都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虚拟艺人广告商业化模式已形成了成熟的报价体系。

一家名为千珩文化的MCN机构向南都记者提供了旗下数字人账号的8月完整刊例。如虚拟混血模特“梦柯.Cora”粉丝量95.1万,单条植入视频报价7万元,定制视频报价9万元。

此外,千珩文化旗下“百变NORA”自称“全网首个AI产品体验官”,粉丝量53.6万,单条植入报价5.5万元,定制报价7万元。“锦云JINYUN”同样定位“AI产品体验官”,植入广告视频报价5万元,定制版6万元。

千珩文化商务人员向南都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团队做一个AIGC,需要一个编导写剧本,然后由制作师拆成细致的脚本,接着‘抽卡’,最后交给剪辑师剪辑,最少要三个人。三个人3万块钱一个月”,加上“一条视频的数据维护就要将近大几千到近一万元”,成本分摊到每条广告上,价格自然高涨。

谈及广告审核流程,千珩文化商务人员表示,“制作成品我们首先有内部审核,然后客户审核,最后到平台去审核,基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南都记者追问其万一审核出问题怎么办,对方表示,“无非就是视频下架,再重新做呗。”

在业内看来,此类虚拟人营销广告实则具有较高的成本优势。一名头部广告行业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中小企业请不起艺人明星的话,数字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但该人士也指出,这种“低成本”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降低了品牌营销门槛,另一方面也让大量缺乏合规意识的从业者涌入,“花一点小成本,或经销商为了流量,随便做一条自己就传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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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数字人“柳夜熙”。

事实上,虚拟人的商业化早在数年前已在多个平台铺开。2021年,虚拟数字人“柳夜熙”就凭借逼真生动的发丝纹理和手部动作爆火网络。目前,“柳夜熙”的社交账号有近700万粉丝。

“柳夜熙”背后的操盘公司创壹科技CEO梁子康告诉南都记者,团队推出“柳夜熙”后,在对接广告时会避免涉及体验式表达。在他看来,目前短视频赛道真人剧情内卷严重,超写实虚拟内容天然更容易破圈、获得平台流量扶持。而建模、虚拟场景、人物资产一次制作,可拆分适配海报、短视频、线下快闪、短剧多场景复用,长期综合性价比更高。

此外,梁子康表示,“真人明星、网红塌房、舆情翻车概率不可控,虚拟IP人设可控、无私生活风险,品牌投放安全感更强。”

但他也坦言,虚拟人直播带货的追责链条过长,“一旦出现虚假话术,品牌方、代运营、虚拟IP方、平台多方责任划分模糊,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

“真正收益方是下单的品牌方”

此前,凭借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走红、短短一个月吸粉40余万的虚拟偶像“方桃子”,因一条美瞳推广视频备受争议。

视频中,“方桃子”介绍美瞳产品,称“戴了一天都很舒服”“这个美瞳做了高光定轴,可以放心眨眼”。视频播出后,大量网友质疑,“美瞳不是不让明星代言吗?更别说AI这怎么体验的”。

争议发酵后,相关广告视频火速全网下架。涉事美瞳品牌“坚果力”所属公司为安徽花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都记者获悉,目前该公司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而植入了“艾时达口溶膜”广告的视频,如今依旧在社交平台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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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桃子”发布美瞳产品的视频截图。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泽坤分析称,现行《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界定,以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前提,算法生成的虚拟形象不具备此项资格。“然而,虚拟人主体资格的缺失,并不等同于其背后运营团队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豁免。”

面对日益泛滥的虚拟艺人营销乱象,监管部门与平台方已相继出手。南都记者搜索发现,今年4月,《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提及,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使用数字虚拟人服务,不得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

专注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的快思慢想研究院院长田丰向南都记者指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现行监管规则方向正确,但执行方面仍需完善。

他举例称,目前有平台对虚拟艺人违规广告的处罚是“账号级”的,而违规收益是“广告主级”的,即“账号被封可以换号重来,品牌方的广告曝光效果已经产生。真正的商业收益方是下单代言的品牌方。”

田丰认为,虚拟人在语言生成、口播表现力上的能力扩张速度,远快于广告责任认定体系的更新速度,二者之间出现了实质性的时间差。

在他看来,“猎奇擦边”内容能通过审核,本质是平台内容分发系统在用“互动数据”替代“合规判断”做决策。这是算法推荐机制与内容合规审核长期割裂的结果。“审核团队看的是《广告法》,推荐算法看的是完播率和互动率,两套系统之间没有真正打通。”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出品:南都即时

统筹:向雪妮 冯奕然

主笔:南都N视频记者 林诗妍

采写:见习记者 唐进 南都N视频记者 林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