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已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依据《法典》相关规定,现将餐饮服务项目选址要求及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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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禁止性要求
根据《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
(二)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三)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违规风险
(一)面临行政处罚。在禁止性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投资损失。经营场所被责令关闭后,经营者将面临装修损失、设备闲置损耗、房屋租金纠纷等经营风险。
(三)引发民事纠纷。违规选址易引发油烟扰民投诉、还可能产生民事赔偿纠纷。
(一)良好宜居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请各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若您拟选的餐饮经营场所位于法定禁止区域,请勿申报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建议重新选址
(二)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许可证等,不代表该经营场所符合环保条件。后续经核查属于法定禁设区域的,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关闭、罚款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三)务必审慎开展选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投入前期资金前,须认真核实房屋规划性质、专用烟道配套等基础条件。建议提前向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咨询核实选址合规性,避免盲目投资。
来源 | 长沙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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