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手上掌握一些问题线索,想去曝光或去反映问题,可一不小心就沾上敲诈勒索的嫌疑。沈阳敲诈勒索罪专业刑辩律师孟都了解到,不少人觉得,只要事情本身是事实,我向外反映问题的行为就没有问题。可现实不是这样,同样是曝光问题,有的属于正常的监督,而有的就会变成刑事犯罪。今天我就跟大家讲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手里握着问题线索,拿曝光当作谈条件的筹码
有人发现企业或者单位存在不合规的情况,不去向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反映情况,反而主动找到对方,放出话来,如果不给一定的钱款,就要把相关问题发到网上大肆传播。有的时候反映的内容本身有部分事实,可开口的目的不是推动问题整改,而是借着曝光这件事向对方索要钱财。对方心里害怕事情扩散带来影响,被逼无奈选择出钱了事。一旦发生这样的往来,拿钱的这一方就有可能被认定敲诈勒索罪。不少人事后觉得很委屈,自己说的事情没有编造,为什么还会触犯法律,很难理解这样的处理结果。
二、区分两者,要看做事的出发点和实际的行为
判断一个行为是正常的舆论监督,还是敲诈勒索,主要看两个地方。第一是心里的想法,做这件事到底是为了督促对方改正问题,还是就想借着负面信息拿到钱财。第二看实际怎么做,是走正规渠道递交线索、公开客观说明情况,还是拿发布负面内容当作要挟,私下谈给钱就不曝光的交易。如果只是如实说出真实情况,希望相关问题得到处理,没有以此为条件索要金钱,这就属于正常的监督。
三、网络发声要有分寸,不要把举报当成谋利手段
这里也要跟大家提个醒,普通人发现问题,完全可以把自己看到的情况讲出来,遇到不对的事,也有权提出批评。但这份权利,不能拿来当做给自己求财的手段。就算对方确实存在问题,也不能拿着曝光这件事去逼迫对方给钱。
结语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孟都律师提醒大家,反映问题、提出批评是普通人的权利,但不能借这个名义去谋取钱财。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遇到不公或者违规的情况,应通过正规途径递交线索,守住言行的底线,才可以保护好自己。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性法律意见。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 孟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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