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港股-好仓工作室

【港通控股:拟推行公司通讯电子发布安排】 港通控股公告称,公司拟推行公司通讯电子发布安排,登记股东可填妥回覆表格交回股份过户登记处,同意公司通过官网及披露易网站发布公司通讯、以电邮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若公司发出要求后28日内未收到登记股东对电子发布一般安排的回应,将视为股东同意。登记股东可随时提交不少于7日的书面通知撤销同意,也可在收到公司通讯28日内申请索取印刷本或电子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