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近期事故多发频发。为进一步强化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态势,推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住建、发改、工信、教育、卫健、民政、市场监管、文旅、商务、农业农村、资规、交通、水利、城管、林业等部门要按照“ 三管三必须” 原则,切实加强行业单位、企业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属地乡镇街道要健全网格化巡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和督促限期整改。
二、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包括个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依法施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包括个人)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应急保障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合格的工具、器材、设备设施,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纠正施工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四、规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作业证书,在施工前对施工环境、设备和电气线路等内容进行检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禁止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作业。涉及挖掘作业的,施工前应对地下管线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涉及动火作业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落实消防安全具体措施,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情及时处置;涉及高处作业的,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高坠措施;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执行先通风、后作业等有关要求,作业时现场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依靠和发动基层组织、从业人员、网格人员、社会群众,通过各类媒体、微信群等方式参与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宣传。 鼓励社会群众通过12345 热线和12350 等渠道积极参与小散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附件:
1.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主要内容
2.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编辑丨刘琰
审核丨林鑫 刘跃辉
校对 | 符政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