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兰州段实行全年全域禁渔。今年以来,兰州公安持续深化“中国渔政亮剑”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截至目前,已查获非法捕捞案件12起,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黄河干流、支流、入河水渠及河渠交汇口全部纳入管控范围。针对仍有少数人员使用拦河网、地笼、刺网等禁用渔具,甚至在夜间采用电鱼等方式实施非法捕捞的情况,兰州公安采取视频监控、水岸巡查、夜间值守等多维手段,强化重点河段防范管控,全链条查处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2026年4月23日6时30分,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河口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西固区河口镇庄浪河与黄河交会处,当场抓获涉嫌使用违禁网具捕鱼的马某某、张某某,查扣三重刺网一副、渔获物10尾。7月21日,西固分局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张某某移送起诉。

2026年5月10日18时许,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东岗派出所接到线索,称东岗街道杨家湾村附近黄河水域疑似有人使用电鱼工具捕鱼。民警迅速出警,将正在电鱼的嫌疑人万某某当场抓获,查扣电鱼工具一套、渔获物23尾。经审查,万某某对其在明知电鱼违法的情况下仍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6月29日,城关分局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万某某移送起诉。

2026年6月14日23时许,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城关区青石湾黄河北面有人电鱼。民警迅速行动,将手持电鱼工具非法捕捞的何某抓获,依法查扣渔获物15尾。何某对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违禁渔具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起诉。

兰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用电、毒、炸方式捕鱼,或使用拦河网、地笼、密眼刺网等禁用渔具,无论渔获数量多少,均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兰州公安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大重点水域巡逻防控力度。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线索,共同守护母亲河生态健康。

记者 王进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