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谁也没想到,方淑梅作为邱阿桂案件的主审法官,居然也会像邱阿桂一样被家暴。
更没想到,她的丈夫会醉酒后来法院闹事,并当场打了邱淑梅一耳光。
就在他无法无天的时候,丁院长站了出来,大声呵斥这个醉鬼,说的话特别解气:
醉鬼其实没有真的醉,遇到了丁院长这样的硬茬,灰溜溜地走了。
其实整件事分析一下,丁院长该不该制止他呢?该,为什么该制止呢?因为他殴打审判人员,因为他破坏法院工作秩序。
但丁院长的理由并不是这两项,他的理由是,方淑梅是我的人,你不能打她。
看出来了吗?方淑梅的爱人醉酒来法院打自己的老婆,丁院长作为领导应该制止,这本是公事,但丁院长的话语间并没有认为这是公事,因为方淑梅是他的下属,是他的人,他有义务去保护,这不只是公事,这也是丁院长的私事。
其实按剧情也能看出,私下来,方淑梅会喊丁院长“哥”,丁院长也会喊她“妹子”。
再分析一下,丁院长应该怎么制止他呢?应该让他住手,说清楚他的错误,让他停止侵害。但丁院长是怎么和他说的呢?
他说的是,我毙了你。
按照现在的看法,这句话从法院院长嘴里说出来可能是非常不合适。那么丁院长会毙了他吗?当然不能,我猜这句话要是从当前的某位法院院长口中说出来可能没有什么震慑力,都知道做不到,但是在八十年代,在丁院长口中说出来,却震慑力十足,对方灰溜溜地走了。
看到这我不由得感慨,剧中丁院长真的很像我见过的老一代法院人。
我是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现在想来有这样一种感觉,就是2002年实施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像一道分水岭,两代法院人差别特别大。
老一代的法院人什么样?
基本都是本地人,对本地的社情民意很熟悉;很多都没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都是余高远口中的半路出家的;社会经验比较丰富,很多人来法院前都有过工作经历,比如我认识的很多老法官,是八十年代充实法院时进入法院的,分别来自工厂、街道、机关等单位,还有大批是剧中郑建民这样的军转干部。
更特别的一点是,他们身上有或重或轻的江湖气和人情味。
比如,对待下属、对待自己的徒弟,普遍都不是那种公事公办的态度,而是真的觉得是自己的亲友,有义务去爱护和帮助。真的会关心你的感情和生活,你遇到苦难也真的想办法帮助你。即便你犯错误了,也会努力维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护犊子。
还有就是工作方式方法是可能粗暴,比如丁院长说毙了你,当然不会真的杀了他,但是把丁院长惹急了会不会超出法定范围去整治他呢?大概会的。
我知道一位老执行法官,遇到被执行人不配合,一步三板斧,先是把警服穿上,再谈,还不给钱就把拘票拍桌子上,再谈,还不配合就把手铐拿出来,当然,吓唬为主。以至于他的书记员见得多了编了个顺口溜“某某(指的是这位法官)办案三件宝,警服拘票和手铐”,多少年来,大家都知道这顺口溜。
这样的做派有好有坏,自有他人评说。但是,随着这代人慢慢离开法院,新一代法院人已经完全不同了,他们普遍受过正规学历教育,很多都不是本地人,工作合规,过头的话不说,过头的事不做,一切都很正规,但是你细细想来,又觉得似乎少了些什么。
再回到剧情,有人质疑,说一位审理涉家暴案件的女法官也会被家暴?
我只能说,多新鲜啊,就好像劳动争议的法官加班加点写了那么多判决企业劳动者加班费的判决书,你问问他们,现实中,他们见过加班费长什么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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