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建因涉及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相关违法情形,被重庆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事由、处置依据等核心要素,是海事管理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公开举措,也为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航标保护相关合规边界提供了参考。
本次处罚相关的处置结果不会对涉事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额外惩戒性影响,属于海事执法过程中结合实际案情作出的合规处置。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刘建 违法案由影响航标工作效能(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012040076-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5102*******2016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2 作出处罚机关重庆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自然人刘建,涉及的违法事由为影响航标工作效能(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1204007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5102*******2016,本次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重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建成立日期2015年7月23日,法定代表人刘建,所属行业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威远县连界镇船石村6组。
综合点评
本次重庆海事局针对相关主体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涉事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严格契合海事执法的合规要求,也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海事领域执法的合理性与温度,有助于引导相关主体后续更规范地开展涉航作业,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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