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一企业负责人向澎湃新闻反映,其在寻求项目投资过程中,应投资方要求支付20万元律师见证费,后投资方未按约付款并终止合作,要求退回“超出正常范畴”的律师见证费。
蓝田公司向李玉成个人账户转账20万元“律师见证服务费”。本文图片均为 受访者供图
涉事律所主任则对澎湃新闻称,虽参与见证但未接受委托也未收到见证费,过程无任何违法违规,已将情况向律协报告。5月22日,武汉市律师协会受理投诉后介入调查。
从武汉市律协受理案件至今已过去一百余天,投诉的企业负责人称,目前没有收到律协和司法局对此事的实质性回复。9月2日,武汉市律协相关工作人员答复澎湃新闻称,还没答复的话说明案件仍在调查,请当事人继续耐心等待。
签约当日支付20万元“律师见证费”
福建蓝田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蓝田公司”)股东林文金向澎湃新闻反映称,2025年12月初,经人引荐,公司对接上湖北聚财德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聚财德公司”),对方拟以股权合作方式向蓝田公司“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运营项目”投资5亿元。
2025年12月17日,蓝田公司股东陪同聚财德公司相关负责人赴广东海丰项目所在地考察。次日,双方签订《投资意向书》。林文金称,12月29日签约当日,聚财德公司指定由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见证,双方在该所正式签署《项目资金股权合作合同》。
林文金向记者出示的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显示,2025年12月29日18时03分,蓝田公司向自然人“李玉成”的个人账户转账20万元,备注用途为“律师见证服务费”。当天收到的收款收据加盖的是“湖北朋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朋来咨询公司’)财务专用章”,备注为“服务费”。
蓝田公司收到湖北朋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20万元“服务费”收款收据。
为何将律师见证费给个人转账?林文金称,当时律所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告知,“李玉成”系朋来咨询公司的财务人员,并提供了一张有着李玉成工商银行账号并加盖朋来咨询公司财务章的字条,称见证费转到该账户即可。因急于推进项目落地,他当时并未深究,遂按照要求转账。
蓝田公司提供了两段现场见证视频。视频画面中,一男子参与见证工作,该男子表示:“根据双方签署的这份《项目资金股权合作合同》相关约定,本次办理律师见证业务,我们现场完成问询笔录。”
蓝田公司提供的编号为“(2025)湖北朋来见字9070号”的《律师见证书》显示,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聚财德公司与蓝田公司委托,指派该所律师对《项目资金股权合作合同》签订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律师见证书》见证结论为合同上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落款为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文末加盖公章并有该所主任刘源波签字。见证书中未提及见证费用事宜。
蓝田公司还提供了《委托见证协议》与《补充协议》两份制式文件。前者设甲、乙、丙三方,甲方为蓝田公司,乙方为湖北朋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丙方为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后者仅设甲乙两方,未涉及律所权责。记者注意到,上述两份文件只有蓝田公司盖章,并没有律所和咨询公司盖章。
武汉市律协受理投诉介入此事调查。
律所称未收钱、无违规,律协已介入
依据合同,聚财德公司应于2026年1月23日前划拨首笔投资款。但蓝田公司未收到款项,经催告后,对方以“注册资本实缴比例不足及股东个人负债”为由拒绝付款。蓝田公司补充材料后,聚财德公司于3月17日发出《项目复审意见》,宣布终止投资。
林文金称,自3月起,聚财德公司负责人费某失联,电话和微信都无法联系上。6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到聚财德公司徐姓负责人,其称费某因事暂无法联系,此事会和蓝田公司协商,但最终解决仍需费某出面。
林文金认为,20万的律师见证费超出正常范畴,便向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索还见证费,沟通无果后向武汉市律协投诉。
针对蓝田公司的指控,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刘源波称,5月18日律所接到律协的调查告知书,两天后已进行了书面回复。
刘源波表示,确实有参与当天的律师见证,但是律所“没有收取一分钱,没有接受其委托”。他称,截至目前,林文金、市律协等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没有向其提供20万转账的证据。
刘源波称,“他(林文金)明知此事与本所无关”,还表示,“正如他(林文金)微信所说律所大概率也是受害者。”
关于朋来咨询公司与朋来律师事务所的关系,刘源波称前者系2025年下半年注册成立,与律所“无任何关系”。
天眼查显示,湖北朋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经营范围为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均为李兴盛。9月1日,澎湃新闻致电该咨询公司所留电话,未获接通。
关于此次律师见证的背景及其经过,刘源波让记者将所需了解的问题形成书面提纲再进行答复。6月12日,按其要求,记者将相关问题形成书面采访提纲通过微信发送给刘源波。看完提纲后,刘源波称记者“先入为主,恶意采访”,相关问题是“恶意提问”,表示自己“不需要自证无罪”。对于律所已提交给律协的书面材料,他表示“没有义务提供”。他称,律所在其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媒体如报道,不希望新闻中出现“朋来”字样。
受理投诉逾百日,仍未获调查结论
蓝田公司出具的《投诉(举报)受理告知书》(武律投告字(2026)868号)显示,武汉市律协投诉举报中心于2026年5月22日受理该公司的投诉(举报),并称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因久未获得调查结论,2026年7月30日,蓝田公司向武汉市司法局递交《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申请书称,武汉市律协自5月22日受理投诉后,已超过60日的常规处理期限且未通知延期,多次致电联系未果,请求司法局督促市律协尽快履职并作出处理决定。
8月6日,武汉市司法局答复称,将督导市律协依法办理。
8月6日,武汉市司法局向蓝田公司书面回复称,市司法局已收到相关材料,经核查,蓝田公司投诉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一案目前正在办理中,并称该局“将督导市律协依法办理,确保投诉举报事项得到妥善处置”。
澎湃新闻查询到,湖北省司法厅发布的《湖北省关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与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投诉处理单位办理投诉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应当将延长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9月2日,林文金对澎湃新闻表示,截至目前,武汉市司法局和武汉市律协尚未出具实质性的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也没收到案件延长办理的通知。
当天下午,澎湃新闻联系武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称,案件办理情况需向律协联系。武汉市律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律协需要办理的投诉举报案件较多,当事人如果还没收到答复的话说明案件仍在调查,请当事人继续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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