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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沙融媒)
致全县选民的一封信
各位选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将在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1月进行。本次换届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乎县域中长期高质量发展布局,关乎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筑牢基层执政根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汇聚全县干群奋进合力、赋能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此,县选举委员会号召全县广大选民,深刻把握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珍惜法定民主权利,以主人翁身份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一、主动参与选民登记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26年11月11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天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因此,在10月22日之前,凡是2008年11月11日(含本日)之前出生,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被暂停行使选举权利、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之外,都应登记。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对于已经在现居住地选区参加过上次换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各选区可结合实际情况,放宽流动人口特别是已经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
二、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
2026年9月至11月为我县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根据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各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的15日前公布(即2026年10月27日前)。经过各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按照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以前的7日前公布(即2026年11月4日前)。每位选民要将素质高、履行代表职责能力强、能够体现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人士,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三、依法行使选举权
县乡人大代表换届投票选举日为11月11日。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庄严神圣的一票。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位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填票、进行投票。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
白沙黎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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