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秋天

最让人期待的

就是临潼石榴

为了守住咱们临潼石榴金字招牌

保证每一颗石榴的口感、甜度、品质

保护果农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临潼发布最新官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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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临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禁止临潼石榴早采早购的通告

为保障临潼石榴果品品质,保护广大果农和消费者权益,促进临潼石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果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临潼石榴地方生产技术要求,按照临潼区禁止石榴早采早购工作安排,现就禁止石榴早采早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先检测后采收

严格按照临潼石榴各品种生理成熟指标先检测后采收,达到规定成熟度指标后方可采收。从事石榴购销的经营主体或个人须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后上市销售。采收前一个月严禁喷施化学药剂,阴雨天禁止采收。

二、明确采收时间

9月1日起,各品种严格按照生理成熟指标适期采收。

骊山红:9月中下旬

天使红:9月上旬

净皮甜、三白甜、大红甜10月上旬

黑籽石榴:10月中上旬

(大棚生产提早15天左右)

三、严禁违规经销

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果品商行、街道集市、公路沿线市场、临时摊点等场所,不得经营未成熟及农残超标的石榴产品。境内所有果业企业、合作社不得购销早采石榴,不得提价收购诱导果农过早采收。

四、严打违规运输

在各品种石榴鲜果规定采收期之前,区内各果品电商企业、物流及快递公司不得收购运销早采及农残超标的石榴鲜果,对参与购销运输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开展联合执法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安临潼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严肃查处违规早采早购及购销农残超标石榴的行为,设立禁止石榴早采早购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切实维护临潼石榴品牌声誉。

举报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029‑83979956

区市场监管局:029‑61282916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029‑8387051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西安市临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日

编 辑:佳 俊

责 编:程 方

审 核:华 蕾 祁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