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发布)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6年9月10日0时起,启用22处电子监控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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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启用时间

2026年9月10日0时起

三、抓拍违法行为及代码释义

1、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X)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代码:1362)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

7、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

8、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四、抓拍时段

1、违法代码1039X、1117、1120、1362、1373、1625、6095对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全天候24小时自动抓拍;

2、违法代码1116对应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时段为每日6:30-8:30、16:30-18:30。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2日

来源/宁国公安在线微信

编辑/张世明 初审/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