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申某松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近期该局依法打掉一个以申某松为首的涉嫌黑恶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20余人。申某松系网络自媒体主播,网名“松哥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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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哥打虎”涉黑落网:
“打假”岂能变“敲诈”
从“打假斗士”到“涉黑嫌犯”,网红“松哥打虎”的口碑急转直下。
8月28日,长春警方一纸通报,撕开了百万粉丝网红“松哥打虎”的伪装,在过去三年里,这群以“正义”自居的人,以打假为名,对全国百余户商家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20余人落网。
如此落差,令人错愕。打假本身没有错,消费者依法维权、社会监督市场乱象,本就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不可或缺的力量。“斗士”的称呼,也折射出公众对维护消费权益的真诚赞赏。
然而,当维权变成了敲诈,维护权益变成了侵犯权益,“打假”就异化为一门围猎商家的生意。法律赋予每个人监督权,但不等于任何人都能充当“审判官”。握有百万流量,不等于握有裁判权;镜头可以放大问题,但不能制造问题。当曝光成为谈判的筹码,当舆情变成施压的工具,所谓的“打假”就不再是监督,而是围猎;不再是维权,而是侵权。
打假变“假打”,伤害是多重的。既直接侵害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透支社会公众对监督维权的信任,更让那些真正有价值的打假行为蒙尘,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寒蝉效应。
这起案件的警示在于:正义与罪恶之间,有时只隔着一个“私利”的距离。 真正的打假,应该对准假货,而非对准商家,应该依靠证据,而非依靠流量。借打假之名行敲诈之实,就是违法犯罪行为,理当受到法律严惩。唯有如此,才能让真正的维权者走得更稳,让守法的经营者干得更安心。
来源:长江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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