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8岁结婚28年,说实话我不喜欢我老公,我让他戴了10年绿帽
我今年五十八岁了,跟孙建明结婚整整二十八年。这句话我说出来的时候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被谁听见。对面坐着的心理咨询师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女人,她推了推眼镜,在记录本上写了几个字,然后抬起头看着我,等着我说下去。我坐在那间浅绿色的咨询室里,手指绞着外套的拉链头,那拉链早坏了,我扯了它五年都没换,就像我这二十八年的婚姻,破是破了,可一直没舍得扔。
我十八岁那年嫁给了孙建明,不是我喜欢他,是我爹收了人家一头猪加两百块钱的彩礼。那时候在乡下,女孩子十八岁嫁人天经地义,没人问你喜不喜欢,只问你嫁过去能不能生儿子。孙建明比我大六岁,在镇上的农机站上班,长得高高瘦瘦,话不多,是个老实人。老实这个词放在那时候是夸人的,可放在婚姻里,有时候比刀子还伤人。
结婚头几年我还没死心,觉得日子熬一熬总会熬出滋味来。我给他做饭洗衣服,伺候他爹妈,生了一儿一女,把家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可他这个人,闷得像口枯井,你往里面扔什么都听不见响。下了班回来吃饭,吃完就看电视,看完就睡觉,跟我的对话永远不超过三句:饭好了吗,孩子作业写了吗,睡吧。我试过跟他聊镇上那些新鲜事,试过扯一块新布料问他好不好看,他嗯一声就把头转过去了。到后来我也懒得说了,两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筷子碰碗的声音比话多。
真正让我心冷的是我三十岁那年夏天。我发高烧烧到三十九度五,浑身骨头缝都疼,躺在床上起不来。孙建明那天歇班,他给我倒了杯水放在床头柜上,说了一句多喝热水,然后就骑着自行车去镇上看人下棋了。我在床上躺到傍晚,实在渴得不行,自己挣扎着爬起来去厨房倒水,一路上扶着墙走了好几步,头重脚轻的,差点栽倒在门槛上。那天晚上他下完棋回来,问我好点没有,我说好多了。他没再问第二句。从那天起,我心里那点火苗子就彻底灭了。
我跟他搭伙过日子,就像跟一堵墙过日子。墙不跟你吵架也不打你骂你,可墙也不会理你暖你。我后来才知道,这世上最磨人的不是打打闹闹的日子,是那种连架都吵不起来的死寂。
四十岁那年,我遇到了老周。他是县建筑公司的包工头,比孙建明还大三岁,常年在外头跑工地,晒得黑黢黢的,笑起来眼角的褶子跟沟壑似的。那年开春我的小五金店刚开张,老周来买几卷电线,付钱的时候多找了他二十块,他第二天专门跑来还我。说实话二十块钱谁会在乎,可他跑这一趟让我多看了他两眼。后来他隔三差五来店里买东西,有时候什么也不买,就站门口跟我唠两句,问问生意怎么样,孩子上几年级了,累不累。他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你,是真的在看,不像孙建明那种你在不在跟前都一样的空洞。
事情发生在那年秋天,老周接了个大工程要买一批管材,我帮他联系了供货商省了一笔钱,他说要请我吃饭答谢。我犹豫了一下午,最后还是去了。在县城那家酸菜鱼馆子里,两个人要了一锅鱼两瓶啤酒,他给我倒酒的时候手不小心碰了我的手背一下,那个瞬间我整个人像过了电一样麻了一下。那种感觉我已经十几年没有过了。那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多,孙建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头都没回问了句去哪了,我说店里盘货。他哦了一声就没了下文。
我跟老周的关系就这么开始了。断断续续,偷偷摸摸,一瞒就是十年。那十年里我从四十岁跨到五十岁,女人最好的那几年我全耗在两头跑的日子里了。老周在县城租了间小房子,我隔个十天半月去一趟,每次去之前都找一个正当理由,去进货,同学聚会,给闺女送东西。孙建明从来不问,他的不管不问成了我最坚固的掩护。有时候我半夜回家,推开门看见他睡得呼噜震天响,我站在卧室门口看着他那张毫无防备的脸,说不清心里是愧疚还是怨怼。
老周对我好,那种好是润物细无声的。他会记得我不爱吃香菜,每次点菜都先嘱咐服务员一句。我生日那天他不管在多远的工地都会赶回来,哪怕只是拎个蛋糕在我店门口站十分钟。有一回我感冒嗓子哑了,他骑摩托车跑了二十里路去乡下给我摘了一兜枇杷,说枇杷熬水治咳嗽。这些事情搁在别人身上也许稀松平常,可搁在我身上,就好像一个渴了太多年的人忽然喝到了第一口清水。我知道这是错的,可我没法让自己停下来。
那十年里我没有一天不在想离婚。话到嘴边无数次,可看着两个孩子,看着那间住了二十年的老房子,看着孙建明每天准时上下班的背影,我又把那些话嚼碎了咽回去。我妈说过一句话,女人这辈子结一次婚就是往火坑里跳一次,跳第二次不一定比第一次好。这话我信了大半辈子。
事情败露是在我五十岁那年冬天。老周得了场急病,半夜里给我打了电话,他一个人在那间出租屋里烧得说胡话,我接了电话套上外套就往外跑。那天晚上下着小雪,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我打不到车跑了快两公里才到他那里。我把他送到医院急诊室,办了住院交了押金,在走廊里守到天亮。第二天早上我赶回家换衣服,推开门看见孙建明坐在客厅里,面前的烟灰缸满了,他手里那根烟烧到了烟屁股还夹着没丢。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布满血丝,说了一句话,声音哑得吓人:我跟着你出去的,我骑自行车跟了你一路,我都看见了。我在医院门口站到后半夜才回来。
我整个人僵在门口,手里攥着钥匙,钥匙齿硌得掌心发疼。那个瞬间我想过无数种可能,他发火,他摔东西,他扇我耳光,他把离婚协议书拍在桌上。可他什么都没做。他说完那句话就又低下头去,把烟蒂按灭了,站起来进了卧室,把门关上了。那扇门关了一整天,他在里面没出来,我在外面也没进去。那是我跟他结婚二十多年来,最沉默的一天。
后来他再没提过这件事。不是原谅,也不是算了,他就是不提了。好像只要不提,那个雪夜就从来没发生过。可我知道他知道,他也知道我知道他知道。那种心知肚明比吵架可怕十倍。我悄悄跟老周断了联系,跟他发了条短信说以后别见了。老周过了很久回了一个字,好。那个字像颗石头扔进深井里,半天才听见咚的一声。
断了以后我心里空了一大块,说不上是疼还是麻木。我跟孙建明还是过那种不咸不淡的日子,他还是去上班还是看电视还是不怎么说话。只是偶尔他会在下雨天往我电动车筐里塞件雨衣,在我晚上关店晚的时候留一盏走廊灯。那些事情以前他也做,可我从来没当回事。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再看那些细枝末节,心里会忽然抽一下。
真正让我重新打量这个婚姻的,是去年孙建明做了一次体检,查出来胃里有个东西,医生说良性恶性要等病理结果。那天下午我从医院取报告回来的路上,骑着电动车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说不清是怕失去他还是怕他走了之后我什么都没剩下。我慌慌张张骑回家推开门,他正坐在阳台那把旧藤椅上晒太阳,看见我眼圈红红的进来,愣了一下问怎么了。我蹲在他膝盖旁边把报告递给他,说没事良性的。他接过那张纸看了半天,然后伸手摸了摸我的头,粗糙的手掌像砂纸一样刮过我的头发,他说了句:哭啥,死不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回到了二十八年前刚结婚的时候。孙建明穿着那件蓝布中山装站在院子里,手里捧着一把红纸包的喜糖冲我笑。那笑容是真真切切的,可我在梦里拼命回忆,怎么也想不起他是什么时候开始不笑的。第二天早上我煮了一锅小米粥,多加了两颗红枣,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说了句比昨儿香,我鼻子一酸差点又掉眼泪。这么多年了,这是头一回我觉得他夸我做饭是真的在夸。
今年我五十八了,老周两年前搬去了省城跟儿子住,偶尔从别人嘴里听到他的消息,心里已经不翻腾了。有时候路过那条酸菜鱼馆子门口,我会想起十年前那个秋天,他碰我手背那一瞬间的电流。可那电流过去了,就像夜里的闪电,亮了一瞬就没了,天上的云还是天上的云,地上的日子还是地上的日子。我跟孙建明还是话不多,但他早上出门前会把垃圾袋顺手拎到楼下去,我会在他茶杯里泡一小把枸杞。这些细碎的交换,不声不响,可它们撑着这个家没有散。
前阵子我报了个社区的编织班,学了两个月织了一条围巾,深灰色的,线脚歪歪扭扭的。我把围巾搭在孙建明椅背上,他第二天出门就围上了,也不嫌难看。那天我在阳台上晾衣服,从窗户里看见他骑着那辆旧电动车拐出巷口,脖子上那条灰围巾被风灌得鼓起来,像一面认命的旗。我看了很久,直到他消失在街角。
我想我这辈子欠他一个道歉,也欠自己一个明白。我不喜欢了他二十八年,可我在那个雪夜跑出去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扇亮着灯的窗户是他在等我。我不喜欢他,可他给了我一个屋檐,给了我一双儿女,给了我一个走了大半辈子也没散的归处。老周给我的那些好日子是真的,可它们加起来不如孙建明放在我车筐里那件皱巴巴的雨衣踏实。我花了半辈子去追一束烟花,回头才看见原来有个人一直举着一盏油灯站在我身后。
那盏灯不亮也不烫,但它一直没有灭。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