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花垣县公安局长乐派出所依托上级线索,成功查处一起涉“两卡”违法案件,一名村民因协助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被依法行政处罚。
8月24日,辖区村民黄某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谎称可为其办理9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扶持资金,诱导黄某提供个人银行卡代收资金,并告知其按指令转账即可完成提现。黄某未加甄别,轻信对方说辞,还按照要求入住指定酒店等候操作。
8月25日,黄某的银行卡收到5万元不明转账。诈骗分子随即指使黄某到银行转账,在银行工作人员核查资金时,远程教唆黄某谎称资金为租金收入,企图规避核查。工作人员敏锐察觉异常,当场制止其转账行为。
为继续实施操作,诈骗分子伪造租房合同,让黄某提交给银行掩盖资金真实来源。就在黄某携带虚假合同再次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涉案5万元赃款已被警方依法冻结。经查,该笔资金系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赃款。
警方核查认定,黄某在明知资金来源可疑、被银行提醒异常后,仍配合诈骗分子编造资金用途、提交虚假材料,刻意规避金融核查,其行为已超出普通受害范畴,客观上为电信诈骗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涉嫌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公安机关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不存在无条件、高额的专项扶持资金。切勿轻信陌生人员代收代转资金、规避核查等要求,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及支付账户,不参与任何涉资金结算的陌生操作,杜绝沦为诈骗“工具人”,坚守法律底线。
来源:花垣警事
一审:敏敏 二审:冰冰 三审:杨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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