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新闻、中国蓝新闻、网友评论
如今,老年人自主处置个人财产的意识日益增强,通过订立遗嘱妥善安排身后事,也成为不少家庭的选择。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近期梳理了近五年审理的涉老年人财产处分案件后发现,不同于大众认知中“遗嘱内容不公、亲属争抢遗产”的纠纷诱因,很多无效遗嘱的问题并未出在财产怎么分,而是出在细节瑕疵上。
案例:满纸都是“如果” 遗嘱写了也不作数
老宋与前妻离婚后,与长期照顾其生活的保姆关某登记结婚。婚后未满两年,老宋去世。在其子女准备分割遗产时,关某拿出了“重磅”证据——一份落款为老宋的自书遗嘱打破了平静。
遗嘱中,老宋写道:“第一,我的两处房产全部归关某单独所有;第二,自己名下尚有一桩未了结的官司,若是官司胜诉且拿到的现金款项超过100万元,就拿出10万元给父亲,剩余钱款归关某一人所有;若胜诉回款不足100万元,则所有现金尽数归关某;第三,若官司胜诉后所得不是现金,而是房产,那么该房产归关某独有,若还有现金,则按照第二条的规则分配。”
一纸遗嘱几乎将老宋的全部财产都划归到了关某名下。对此,老宋的子女坚决反对,双方各执一词,最终诉诸法院。
为了查明真相,众人先是委托司法鉴定,试图通过笔迹鉴定确认遗嘱真伪。但由于遗嘱留存条件有限、样本缺失,司法鉴定无法出具有效结论。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份遗嘱最大的问题是遗产范围模糊不清。遗嘱没有明确的财产标的,所有的分配规则都建立在一系列的“如果”之上,官司能否胜诉、胜诉后是赔钱还是赔房、钱款具体数额、房产具体价值,在订立遗嘱时全都是未知数,属于典型的财产范围不明、约定无效。除此之外,针对遗嘱的真实性,法律有着明确的举证规则。关某作为遗嘱持有方,应拿出证据证明遗嘱真实有效,可鉴定无果,她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法院最终驳回关某的全部诉求,老宋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所有合法继承人依法分割。
提醒:遗嘱形式瑕疵问题频现 建议借助专业力量规避风险
北京二中院的调研显示,在涉老年人财产处分纠纷中,遗嘱形式瑕疵是高频问题,包括关键时间信息缺失、签名流程有漏洞、见证环节不合规、财产指向模糊有歧义等。此类案件占比达到两成,也是造成遗嘱无效、引发遗产争议的主要原因。
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订立有着严格的形式要求。一旦遗嘱出现形式瑕疵,即便反映了老人真实的财产处置意愿,也存在被法院判决无效的风险。因此,提升法律意识、严守订立规范,是避免纠纷的核心关键。
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在处置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重大财产前切勿想当然,可以主动咨询社区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或专业律师,借助专业力量规避法律风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公证遗嘱,严格遵守各类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效力争议。
来源 | 北京日报
编辑 | 冯进容
二审 | 沈 强
三审 | 王 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