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性善论”和“性恶论”是两个古老的哲学命题,在当今社会催生出两种社会制度,一曰社会主义制度,一曰资本主义制度。我认为这两个哲学命题,是两种社会制度设计乃至文明走向的“第一块基石”,社会主义更倾向于相信“性善论”,故其制度设计倡导集体主义与利他精神;而资本主义则更信奉“性恶论”,故其体系推崇个人奋斗成功,并在无形中催生了精致的利己主义。两条道路,各有其自洽的理论支撑,也因而走向了截然不同的人间图景。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始终内含一种对“人本可完善、人本向善”的期许。它相信,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个体的幸福无法脱离共同体的发展而独立实现。在这种“性善”预设下,集体主义便有了坚实的伦理基础:个人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在根本上是统一的。在这种制度设计下,利他并非牺牲,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互利;奉献并非损失,而是对公共福祉的增厚,而公共福祉最终会反哺每一个个体。正因如此,社会主义制度倾向于建立广泛的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和医疗体系,强调“共同富裕”和“一个都不能少”。它相信通过教育、环境改造和良善制度的引导,人可以克服自私,趋向合作与共生。雷锋、焦裕禄式的榜样,便是这种“性善论”在社会生活中的生动投影,他们的存在被普遍认可,说明社会从文化深层认同这种利他精神的崇高性。
与之相对,资本主义的思想源头,则是古老的“性恶论”。在西方国家,无论是霍布斯的“人对人是狼”,还是亚当·斯密笔下那只“看不见的手”,都暗含了对“人性自利”的默认。斯密虽也写过《道德情操论》,但其经济学巨著《国富论》的核心逻辑,也是建立在“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一前提之上的。在这种“性恶”预设下,个人奋斗不仅是被允许的,更被赋予了一种近乎神圣的道德意义,成功即意味着被市场选中,失败则证明不适应竞争。
于是,社会结构被设计成一场优胜劣汰的竞赛,鼓励个体最大限度释放野心、欲望和创造力。其积极面是激发了惊人的创新动力和经济效率;但其阴影面,便是在极致处必然会酿造出精致的利己主义:一切行为都以是否有利于自身利益为最高准则,社会责任让位于股东回报。也就是说:只要不违法,最大化自我利益便是“合理”乃至“值得赞赏”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每个人都很自私甚至是“坏人”的“性恶论”基础上的,经过几百年的培育,这种制度也越来越完善,乃至被生活在那种社会制度的人们普遍适应。
理论根基的不同,最终在现实中长出了迥异的果实。在更倾向性善论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看到国家在重大危机(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时能迅速动员起全国性的互助力量,个体愿意为集体做出短期的牺牲,社会凝聚力成为应对挑战的强韧纽带。而在更倾向性恶论的资本主义体系里,我们看到了高度发达的法治和契约精神,因为不相信人会自觉行善,所以需要严密的规则来约束作恶。但同时,贫富分化加剧、公共品供给不足、社会原子化、人与人之间信任成本上升等问题也如影随形。这种“精致的利己”,往往披着“理性”、“民主”和“自由”的外衣,却可能让整个社会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
必须承认,两种理论都有其对人性的深刻观察,也都有其说服力和现实意义。性善论为人类提供了理想与温暖,性恶论则为制度设置了警戒与约束。当今社会,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美的博弈,实质上也是两种制度在竞赛,比赛哪种制度更有“生命力”。两种社会制度孰胜?我们国家走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将两种社会制度的优点融合了起来:以“性善论”为帆,指引集体向善的方向;以“性恶论”为锚,设计严密的制度防火墙。如此,在激励个人奋斗的同时,守护住“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可或缺的温度与良知。希望我们的国家,探索出超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第三条道路,成为人类前进的方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