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效减少和遏制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简阳市部分道路路口及路段启用9套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详细点位如下:
点位一
一、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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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东溪大道与沱东大道杨村坝段交叉路口
点位二
二、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进行抓拍的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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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简城街道办灯芯巷
点位三
三、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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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沱东大道杨村坝段东溪中心卫生院人行横道口
简阳市沱东大道杨村坝段东溪初级中学人行横道口
本通告自2026年9月6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日
来源 | 成都简阳公安
编辑 | 吴润秋
责编 | 胡禹
审核 | 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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