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航空App在部分航班购票页面新增的“超售让座,立减50”选项,在旅客群体中引发广泛关注。不同于过去航班超售发生后,航司工作人员在登机口临时举牌征集自愿让座旅客的传统模式,东航将这一环节直接前置到了购票阶段,旅客在选座支付前就能自主勾选。这一举措标志着航司超售处置模式的新变化。然而,这一看似双赢的“前置征集”背后,隐藏着复杂的权益博弈。
△东航App页面截图 图源央视新闻
什么是航班超售?
很多旅客第一次听到“航班超售”,第一反应是航司偷偷多卖票,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但实际上,航班超售是国际民航业一种常规的销售策略。
简单来说,就是航空公司为了避免座位虚耗,在某一航班上销售的机票数量超过了飞机的实际可用座位数。机票属于典型的时效性商品,一旦飞机起飞,空置的座位就会彻底失去价值。在日常出行中,总会有一部分旅客因为交通拥堵、行程临时变更、误机等原因未能按时登机。如果航空公司只卖出与座位数相等的机票,一旦有人未登机,这些空座就会造成资源浪费和航司利润损失。
因此,航空公司会通过科学预测历史退票率、旅客误机率、航线淡旺季等数据,在满座的航班上适当多卖出一些机票,例如100个座位的飞机,可能会卖出101张或105张机票。这样既能减少座位浪费,又能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求。
过去多年,国内航司的超售处置几乎全部放在登机口现场:如果最终到场旅客真的超过了实际座位数,工作人员就会现场征集愿意主动放弃本次行程、改乘后续航班的志愿者,用代金券、现金补偿等方式完成协商。但这种模式的痛点十分明显:现场沟通时间紧、旅客诉求差异大,很容易引发冲突,也会拖慢整个航班的登机节奏。
而东航此次将征集环节前置,目的便是提前锁定意向旅客,降低现场沟通成本。根据规则,国内航班勾选后立减50元,国际航班立减100元。
勾选后,旅客即成为当次航班的“超售自愿者”。一旦航班发生实际超售,需优先配合航司的后续安排。
当然,50元的购票优惠不等于买断或免除后续的法定补偿。若真的发生超售,旅客依然享有《东航航班超售服务方案》的全套赔偿。
根据东航方案,国内经济舱因超售延误0-4小时补偿上限为1000元,4小时以上补偿上限为1500元。但方案明确标注“均为上限,非直接适用”,且未列出赔偿下限,具体金额需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那么哪些人适合勾选超售让座?哪些人应避开?是否选择的核心在于,你的行程,能不能接受不确定性。
适合勾选的人群:行程弹性大、私人出行、时间充裕且对价格敏感的旅客。这类人群即使行程被推迟,损失也较小,50元优惠加上后续补偿相当于“薅羊毛”。
不建议勾选的人群:商务出差、就医、考试、有后续联程航班等刚性行程的旅客。这类行程一旦被打乱,带来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远超50元甚至上千元的补偿,应坚决保留行程的确定性。
无论超售规则如何演变,其处置程序必须坚守法规底线。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允许承运人合理超售,但必须制定完善的处置预案,严禁强行拒载已购票登机旅客。
当实际到场旅客超过座位数时,航司必须首先公开征集自愿旅客。若征集无果,需遵循公序良俗原则,优先保障老幼病残孕、紧急就医、重要公务人员及有后续不可衔接联程航班的旅客等。对于最终被非自愿拒载的旅客,航司必须依法提供无条件免费退改签、滞留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障,以及相应的现金赔偿。
近年来,因超售引发的“机械式拒载”“补偿标准脱离现实”以及“优先登机规则不透明”等争议频发,暴露出部分航司在保障机制上的系统性缺失。为规范行业秩序,保障旅客知情权,2026年7月24日,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联合约谈了包括国航、东航、南航在内的10家航空公司及5家线上售票平台,要求其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
此次整改明确要求:线上购票渠道必须采取醒目独立的方式,完整公示超售规则、现场处置流程及分级现金补偿标准,严禁以小字、折叠隐藏等方式弱化提示。同时,航司需优化现场处置流程,细化赔付配套服务,不得强制安排凌晨或深夜航班,且不能以里程或代金券强制替代现金补偿。
超售本质是航司基于概率博弈的商业逻辑,但商业效率绝不能以牺牲旅客合法权益为代价。50元的“前置交易”,从来不是简单的“小优惠换小让步”,背后是航司和旅客之间的权益重新分配——旅客可以自愿选择让利,但航司绝不能用模糊规则,把“自愿”变成“隐形绑架”。随着监管的收紧与规则的透明化,航司在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将旅客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置于核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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