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2026年山东多地陆续发布最新烟花爆竹禁放调整通告。
济南市
01
历城区(含高新区、南部山区)
⏰ 施行时间:2026年9月27日
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区域(含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代管)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天桥区
⏰ 施行时间:2026年9月25日
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大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辖区范围内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停止核发《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应急部门停止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大桥街道相关管理工作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违规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依法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03
市中区
⏰ 施行时间:2026年10月1日,有效期至2031年9月30日
济南市市中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
槐荫区
⏰ 施行时间:2026年10月1日
槐荫区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由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
长清区
⏰ 施行时间:2026年10月1日
济南市长清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遇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市人民政府确定,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莱芜区
⏰ 施行时间:2026年9月28日
莱芜区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域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途经莱芜区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群众可通过110举报相关违法行为,查证属实予以奖励。违规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依法查处,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引发火灾的依规处置。
07
钢城区
⏰ 施行时间:2026年9月24日
济南市钢城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8
章丘区(含高新区代管村居)
⏰ 施行时间:2026年9月14日
济南市章丘区全区范围内(含济南高新区代管13个行政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09
济阳区
⏰ 施行时间:2026年10月1日
济阳区行政区域全域(含所有街道、乡镇)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遇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的,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安部门许可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予以处罚。
010
商河县
⏰ 施行时间:2026年9月1日,有效期至2031年8月31日
禁放区域:东至改碱河南延至土马河,南至付太沟、土马河,西至济乐高速,北至大沙河范围内区域及经济开发区。
全县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保护区、学校医院、山林防火区、商圈景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一律禁止燃放。
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活动。禁放区域内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规由公安、应急部门依法处罚。
011
平阴县
⏰ 施行时间:2026年9月1日,有效期至2031年8月31日
禁放区域:东至105国道,南至青兰高速,西至济平干渠,北至济平干渠范围内区域。
全县机关、文保单位、交通设施、危化场所、学校医院、山林防火区、商超景区、高层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一律禁放。
重污染天气全县全域禁放,禁放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规依法追责。
潍坊市主城区
⏰ 执行时间:2026年9月1日起
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节庆活动确需燃放的,经依法审批后方可燃放。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临沂市主城区
⏰ 执行时间:2026年8月29日起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临沂市郯城县
⏰ 执行时间: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0月1日前为教育劝阻过渡期
城区划定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过渡期以教育劝阻为主,过渡期结束后全面从严执法,违规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依法处罚。
禁放区域:东至属地与东海县行政交界线,西以G205国道为界,南面以G205国道为界并向东延伸至东海县边界,北抵G205国道连通西赵村的交叉口道路(西赵村以南片区),上述界线合围范围内全年严禁违规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临沂市费县
⏰ 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0月1日前为教育劝阻过渡期
北至新327国道,东至新327国道沿北尹大桥向南延伸至日滕高速,西至田石公路向南延伸至日滕高速,南至日滕高速合围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过渡期以教育劝阻为主,过渡期结束后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禁放区域:本县北至新327国道,东至新327国道沿北尹大桥向南延伸至日滕高速,西至田石公路向南延伸至日滕高速,南至日滕高速形成的闭合区域。
临沂市兰陵县
⏰ 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0月1日前为教育劝阻过渡期
县域划定禁放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过渡期实行教育劝导管理,过渡期结束后,对违规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禁放区域:东至229省道、G206国道、西燕子河连线;北至岚曹高速、229省道、孙家洼村北道路、枣临铁路、旅游路连线;西至蒙台路(231省道)、后林永红村北、杭头村东、北张桥村东、枣临铁路、西泇河连线;南至向城镇胡官庄村北、竹园村北、北新桥村南、北王堡村北、斜沟村南、西小屯村南、剡子官庄南连线区域。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按照《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执行。
聊城市莘县
⏰ 执行时间:2026年9月1日—2031年8月31日
全县划定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发火灾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所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责。
莘县禁燃区范围。燕塔街道、莘亭街道、东鲁街道、莘州街道、十八里铺镇、俎店镇、张鲁回族镇、燕店镇全区域。上述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德州市齐河县
⏰ 执行时间:2026年8月28日起
晏城街道、华店镇、祝阿镇全域、晏北街道青银高速以南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链条严查销售、运输、储存、燃放各类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从严处罚,涉嫌犯罪依法追责。
青岛市莱西市
⏰ 执行时间:2026年8月31日—2028年8月30日
全市划定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依法予以处罚;构成治安违法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赔偿。
东营市广饶县
⏰ 执行时间:2026年10月1日起
全县调整优化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重点区域全域全年禁放,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全环节监管,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禁放区域具体为S227河辛线(西外环)—石大路—庐山路—环湖东路—乐安大街—康安路—S316寿高线(新潍高路)以内区域。
重点关注
1、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在禁放区域燃放、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2、违规行为由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治安违法的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除市级确定、公安许可的重大公共庆典焰火活动外,其余一切燃放行为全部禁止。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互转告!
监制:武莉
编辑:刘晓琳
责编:史静
来源:闪电新闻、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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