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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9年,外高桥造船首制CJ46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纠纷最终尘埃落定,以外高桥造船胜诉告终。

9月2日晚间,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涉及的一起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仲裁案件已经裁决。仲裁庭最终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18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2亿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根据公告,本次仲裁涉及1座自升式钻井平台H1368,申请人为船东方ESSM1 LTD公司。

2013年7月,外高桥造船与新加坡ESSM PTE. LTD.签订H1368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2014年9月5日,新加坡ESSM PTE. LTD.、外高桥造船及船东方ESSM1 LTD签订变更协议,将原建造合同项下新加坡ESSM PTE. LTD.的权利和义务概括转移给船东方。

2016年6月28日,船东方以H1368未能按照合同完成建造为由,向外高桥造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随后,船东方于2017年6月9日向仲裁庭提交仲裁请求,要求外高桥造船返还其已经支付的1810万美元款项及相关利息。

2019年4月2日至3日,双方就初步问题在英国伦敦举行庭审,外高桥造船赢得初步问题仲裁。经过多年仲裁程序后,日前,外高桥造船收到仲裁庭最终裁决。仲裁庭经审查、确认后宣布,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仲裁程序终止。

这意味着,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1810万美元预付款及其利息。按照中国船舶测算,本次仲裁裁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约9890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2026年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据了解,外高桥造船在2013年与新加坡ESSM签订了2座CJ46型自升式钻井平台订单,分别为H1368和H1369。这也是外高桥造船建造的首批CJ46型自升式钻井平台。

随着ESSM撤单,外高桥造船于2017年将包括H1368在内的7座自升式钻井平台及4艘平台供应船(PSV)打包转让给天津中船建信海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后,由中船建信海工旗下单船公司承接受让外高桥造船在建海工项目合同,并负责相关海工产品的资产运营管理。

其中,H1368最终于2019年8月交付启航,命名为“ASIAN ENDEAVOUR 1”号,新船东为天津建信六号租赁有限公司。该平台交付后由半潜船装运至新加坡,最终投入印度尼西亚附近海域的海上油气勘探开发项目。

H1369则于2021年顺利交付,命名为“国智”号。“国智”号是外高桥造船与中石化胜利海洋的首个合作项目,由国海海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该平台也是外高桥造船在国海海工牵头协调下交付的第十个海洋装备,同时成为外高桥造船最后一座完工的自升式钻井平台。